高雄市今年歲入總預算,其中,交通局交通違規罰款收入預定15億,雖然和去年一樣,不過去年罰款收入總共有21億,還溢收6億,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今(2)日審查總預算認為,這項預算編列不但過高還超收,對高雄市民是壓榨的懲罰性預算。對此,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表示,交通違規罰鍰主要用於交通安全改善與道路品質提升。交通罰鍰收入決算超出預算,其他五都也都是如此,並無特殊之處,沒有國民黨團指稱的搶錢問題。
「交通罰款的收入應該專款專用」。國民黨團總召陳美雅說,交通罰款是市府歲入的稅收之一,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罰款收入應該用來改善交通環境和安全,以及號誌更新和道路翻新等交通建設上,高雄市政府有確實做到嗎?她指出,如果罰款收入最後繳庫,被高雄市政府用做其他用途以支應財政拮据的情況,那市府交通局訂定15億的罰款收入標準,就是在跟市民搶錢,因為在達標的業績壓力下,市民不就成了市府的提款機,更何況有些違規也有號誌不清或宣導不力的因素造成,最後卻讓市民承當後果,這樣公平嗎?況且去年還超收了6億,今年預算編列就應該減少,不要讓執行單位有業績壓力轉嫁到市民身上形成懲罰性的預算收入。
國民黨團副總召白喬茵也呼應說,交通違規的處罰,是為了守護市民的用路安全,交通局應該要把這筆罰款的歲入,撥出一定的比例來改善道路的交通安全。像是行人庇護道跟人行道的新建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改善不應該只有加強宣導跟加強取締,我們應該從最基本的道路工程設計去努力。讓這筆錢可以取之於市民,用之於市民。
四季交安宣導數量及易肇事路口改善數量,高雄市均屬六都第一
市府交通局表示,高雄市持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透過宣導、教育、工程及執法,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111年A1死亡人數175人較110年188人減少13人,並較108年200人減少25人,另111年A2受傷人數較110年減少2,434人,A1及A2人數均為4年來最低。
劉建邦強調,警察執法並非為了取締而取締,而是為了保障守法用路人的交通權益,以維持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相關交通違規罰鍰歲入,主要用於道路交通品質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導等用途,以達到降低交通事故,減少交通傷亡人數,提升用路人行車安全之目標。
交通局補充,111年配合交通部道安精進作為,從7大構面去推動改善,包括管考加強、工程升級、監理革新、酒駕零容忍、修法嚴懲、惡行違規取締及教育扎根。經交通部統計,無論是在四季交安宣導數量及易肇事路口改善數量,高雄市均屬六都第一。此外如首創菜市場宣導、市長環保車交安宣導播音等,道安團隊努力的宣導並推陳出新。
依全國交通罰鍰收入決算超出預算情形而言,因應交通部持續推行道安專案及加重違法罰緩修法,目前六都情形類似,以台中市為例,110年的罰款收入決算25.53億元,預算則是15.8億元。
交通局強調高雄市交通罰款收入,市府也同時增加道路刨鋪及養護的建設經費,同步用於道路品質提升與改善,以111年為例,道路養護經費較109年增加10.56億元,111年道路刨鋪完成330萬平方公尺,較110年的286萬平方公尺,增加44萬平方公尺,增加15.8%,高雄市將持續改善道路品質及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