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論壇上週登載「退撫基金大賺,請還退休軍公教一點公道」文章,其中指出明年軍公教調薪,卻不包含退休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大賺,規模也越來越大,證明年改是錯誤的,政府應讓退休軍公教人員跟著現職人員調薪。對此,銓敘部表示,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後,已使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趨於合理並確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穩健;有鑒於近2年物價指數快速累增,為使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能適足反應,行政院及考試院已規劃在明(113)年度預算之編列預為因應準備,一旦達到法定要件就會啟動調整程序,請退休公務人員放心。
銓敘部指出,政府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各項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措施,主要是為了使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趨於合理並確保退撫基金及年金制度永續,一方面採循序漸進方式逐年合理調整退休所得,一方面將改革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全數挹注退撫基金(自107年7月1日起下半年迄今,累計節省退撫經費支出挹注退撫基金金額累計已達1,600億元),確實已達成退撫基金得以維持一個世代(25年至30年)財務穩健的階段性改革目標,惟考量隨著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改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現行退撫基金財務仍須另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因此,目前各項改革措施仍予維持,以確保改革目標得予落實。
銓敘部進一步說明,年金制度要永續經營,要考慮的因素甚多,包括財務精算結果、退撫基金收支營運及政府撥補預算等等。至於退休公務人員的月退休金依法已不再隨著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而調整,而改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7條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因此,若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確實已達5%幅度時,銓敘部將立即啟動調整機制,並依退撫法施行細則第103條規定,與教育部及國防部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同時聘請財經領域專家學者提供專業意見,在充分考量物價指數累積變動對於定期退撫給與領受人影響的前提下,決定調整比率,程序公開透明,以保障領受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