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自去(112)年8月起,發現新竹市立棒球場結構分析未按照法規要求而存有安全疑慮,要求統包商確認結構安全性並重新提送結構計算書,且須經專案管理單位審核後再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審查與鑑定。惟經市府多次會議要求與發函催告,統包商仍置之不理,始終無法提送符合鋼筋混凝土設計法規要求的結構計算書。直至市府限期統包商移除過載覆土且在統包商未能於期限內配合移除的情況下,市府擬自行發包過載覆土移除工程,統包商才於期限前向法院聲請公會鑑定。市府表示,早已要求廠商進行第三方公會鑑定,迄今已超過半年,呼籲統包商加速辦理,勿拖延棒球場改善期程。
市府強調,工務處除多次發文催告廠商提出合法之結構分析並經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外,陸續於今(113)年1月26日、31日分別限期統包商須進場移除有結構安全疑慮之過載覆土,最終也因其不配合進場移除過載覆土,市府於今(113)年3月1日起函送統包商解除部分契約(球場工程),並同步啟動自行發包移除過載覆土工程。
市府補充,過程中市府亦同步趕辦相關作業,如清查棒球場施工品管文件發現缺失,故市府自行委託測量公司進行覆土高程測量,另持續辦理案件,如自行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結構鑑定或啟動棒球場覆土移除工程招標等,其中覆土移除工程,已於今(9)日開標,共有2家廠商投標,預計第二次招標,即有機會決標。
上開部分解除契約之函文,明定再給予統包商移除過載覆土之期限(113年3月31日),而於屆期將至時,統包商卻向新竹地院提出證據保全,表示結構安全部分希望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
工務處長陳明錚表示,去年發現結構問題後即持續催辦統包商需重新進行結構計算及補正相關文件,依據承攬契約中規定工程中若有發現瑕疵或缺失甲方是得要求乙方進行改正、補正,若不配合則將由市府逕行處理,後續再向統包商求償。
陳明錚強調,有關結構安全疑慮之釐清與保全,市府於去年即要求統包商執行,其實統包商當時即可提出完整的重新計算結果,並經審查後提請公會審查及鑑定即可,但統包商刻意拖延,直到近期市府依契約自行發包移除過載覆土時,才透過法院聲請市府半年前的要求。
陳明錚指出,統包商原向法院爭取,洽原先審查本案無梁版結構之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而市府主張應循其餘無涉入本案之第三方公正單位,最終法官裁定本次鑑定應由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執行,並加速趕辦;市府尊重法院之裁定,盼鑑定能於最快時間內進行,呼籲統包商勿耽擱任何重大期程,勿再拖延棒球場後續改善工程。
工務處補充,目前統包商僅向法院聲請公會鑑定,尚未接獲統包商有其他法律動作,市府將密切請益法律顧問,合法合規為市府與市民爭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