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環保局於9月11日接獲通報北屯區東山路公車站牌附近有亂丟垃圾情形,清潔隊除當日已即時派員清理完畢,並在9月12日架設監視器2台,如有亂丟垃圾、吐痰、檳榔渣、菸蒂等行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北屯區清潔隊長宋寶瑞表示,北屯區清潔隊平時已派「掃路班」同仁加強環境巡檢,如發現垃圾皆儘速清理,並於東山路一段、二段髒亂點處張貼警示公告,並提供里辦公處宣導單,請里長向里民加強宣導勿亂丟垃圾。
宋隊長說明,經統計111年度迄今,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違規亂丟垃圾取締共29件,共裁處3萬4,800元,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積極配合垃圾不落地政策,共同維護台中清新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