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換手!長庚法人:逐年提升重度緊急醫療量能 每年4-5千萬嘉惠弱勢族群

2024-09-2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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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療法人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圖/徐炳文攝)

長庚醫療法人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圖/徐炳文攝)

長庚醫療法人自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經衛生局召開六次議約會議討論、三次員工權益保障會議溝通,醫療合作契約條文正積極磋商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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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南高雄80萬市民緊急重症醫療需求及大同醫院鄰近超高齡社區長者的醫療照護,長庚醫療法人前已承諾將分階段於122年通過「衛福部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其中115年將優先通過第三章「急性冠心症醫療」的認證。為達此目標,本法人114年承接後,即建置心臟內科、心臟外科與葉克膜團隊,開展24小時心導管治療服務並提供24小時心臟內、外科緊急會診等專業服務。

針對「急診醫療」、「急性腦中風醫療」、「緊急外傷醫療」及「加護病房照護」的評鑑項目進行專科部署,包含組織團隊、建置設備、規劃空間改建及提升相關照護品質與量能。最後於122年再增加通過「高危險妊娠及新生兒醫療」的評鑑。本法人承接後,市立大同醫院的急重症治療品質與量能必將每年均顯著大幅提升。

此外,為彰顯市立醫院照顧弱勢病人的經營使命,本法人前亦承諾未來承接後,大同醫院將提供70 歲以上長者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則免除門、急診掛號費。本項承諾亦已納入合約草案,且於本計畫期間10年內持續有效。

如以70歲以上長者每月常規就醫3-4次計,依現行大同醫院門診掛號費100元、急診掛號費200元估算,將可有效幫助長者與弱勢病人降低「每月就醫負擔500-1000元」不等,本法人預估每年將減收4至5千萬元收入,用以回饋在地長者。

長庚法人磋商大同醫院醫療合作契約 實履行承諾促進留任員工權益 

本法人自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經衛生局召開六次議約會議討論、三次員工權益保障會議溝通,醫療合作契約條文正積極磋商協調中。

有關員工保障,本法人重申將落實員工權益並改善員工待遇,對於大同醫院113年8月31日前已到職且留任的一般正式員工(不含主治醫師與定期契約人員),於計畫期間(114-123年,共10年)每人核發5仟元/月(即6萬/年),持續保障工資計算優於現行大同醫院支薪辦法;並完整採計留任前之年度特休日數及延續新制退休金的年資計算;現行各項福利制度也將完整保留,員工員眷於大同醫院就醫仍可維持原有優待補助,另至本法人各院區就醫時,於本計畫期間亦均享有比照本法人員工員眷「就醫優待辦法」規定優待。前述承諾事項將明確載入條文,合約生效後由高雄市政府監督下落實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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