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於24日表示,針對凱米颱風造成的災害,縣府已依據實際情況向中央提報208件災後復建案,總金額達17.9億元,其中98%的案件已通過審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於25日召開審議會議,預計經費核定後將有助加速各項復建工程的推動。與此同時,嘉義縣和南投縣的提案因仍有疑點待釐清,將另行專案審議。
雲林縣政府強調,縣府所提報的17.9億元經費與鄰近的台南市(14億元)和高雄市(15億元)相近,民進黨雲林縣議會黨團指稱的「選擇性提報」並不符合事實。縣府呼籲各方攜手合作,共同完成災後復建工作,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政治口水戰。
雲林縣政府指出,凱米颱風對縣內多處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李怡德於8月9日到雲林進行現地勘察,雲林縣長張麗善率領縣府團隊當場提出具體復建需求。李怡德要求縣府依《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及《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進行核實提報,以加快審議進度。
經各鄉鎮市公所提報、縣府與經濟部水利署及第五河川分署現勘確認後,總計提出208件復建經費,從最初的12億元增至17.9億元。此次提報的案件經過工程會審議,通過率達98%,顯示縣府確實遵循程序,無浪費公共資源的情況。
颱風過後,縣長張麗善立即指示動用約4億元的縣府災害準備金,並依規定緊急墊付1億元,總計投入5億元進行搶修,包括修復農水路、水利設施、養殖排水等設施,成功避免災情擴大,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張麗善於8月29日與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會面,爭取中央對治水工程的分年補助,成功獲得46.4億元的補助款,用於雲林縣第8批次治理工程及113年度應急工程,進一步強化水利設施。
雲林縣政府強調,縣府長期積極投資基礎設施,並妥善維護管理,讓這些公共工程發揮最大效益,減少災害對轄內的影響。若僅以災後復建的提報案件和金額數量來評斷縣府施政,並不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