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為遏止不肖業者非法棄置營建土方及廢棄物,112-113年度共計查獲64件非法棄置場,並移請權管依法偵辦中,今年起持續加強執行道路攔檢工作,嚴查違法運輸行為,以保障環境安全及公共利益。近年來,中南部地區溪畔、濱海魚塭及山區等人煙稀少的土地,已成為偷倒集團頻繁作案的目標。高雄市環保局針對此情規劃跨域執法行動,展現打擊環境犯罪的決心,分於114年1月7日及10日主要道路進行重點攔檢行動,針對傾卸框式大貨車及半拖車等高風險運輸工具進行檢查。
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告發,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本次攔檢行動計有3輛車次因未持有載明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告發,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環保局強調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違法清運或傾倒廢棄物者,將面臨最重5年有期徒刑,並可處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倘回填棄置於農地等環境敏感地區,更可能面臨嚴重刑責及最高140倍的鉅額罰款。
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的廢棄物或土石方清運應依核備聯單進行合法處理,並確保運至合法處理或收容場所,避免污染環境及危害公共安全。一旦查獲違法行為,將予以重懲並扣留違規車輛,對涉及不法的行為人嚴加追究。同時呼籲營建廢棄物產源及清除業者,務必循合法管道處理廢棄物與土石方,勿以身試法。違法行為不僅得不償失,更可能面臨嚴重刑責及鉅額罰款,敬請業者共同配合,共創潔淨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