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蔡金木宅拆屋還地案,纏訟十年,日前經法院判決確定,原訂於11月21日強制拆除。但因該地段後被現地上物住戶賴女提報為文化景觀,故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啟動文化景觀審議程序,去(113)年12月12日第二次現勘至今,尚未作出結論,在網路上引發地方人士討論。年關將屆,李姓地主無奈表示,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公務機關若不能依法執行,該如何保障合法所有權人的權利?!
地上物使用人賴女主張,即將被拆遷的建物是自己家族四代以來住所,並曾向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購地遭拒,而後農田水利會標售土地時未通知賴女,故賴女訴請主張水利會賣地處分無效,經法院判決後,一、二審判決均維持原審認定,賴女提告並不合法且遭司法駁回。而賴女所主張的「農田水利署標售賴女佔用土地未告知」一事,李姓地主表示,台北市農田水利會於民國100年辦理該土地標售案時,的確有通知該標售土地之鄰接地相關所有人,並有正式函文。
其中收件人之一的黃姓男子,名下的「柏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柏樂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賴姓女子分別為這兩間公司的董事與監察人,且登記地址確實是該地之鄰接標售土地。
賴女除了宣稱不知標售資訊外,同時也宣稱瑠公農田水利會公開標售及讓售,在法律程序上有瑕疵,致使自身權力受到侵害,要求法院判決處分無效等。而在最高行政法院 111 年度抗字第 408 號裁定中明確認定,瑠公農田水利會針對該標售不動產處置並無不當,依法僅需報請當時主管機關即臺北市政府備查即可,且並非行政處分,故賴女控訴農田水利會的部分,完全不具備起訴要件,也就是並不成立。
除賴女提出法律訴訟外,其兄長也為其提出抗告,然而皆被法院予以駁回。
儘管法院已判決確定,但由於文化景觀審議程序仍在進行,拆遷行動持續延宕。李姓地主表示,文化局已進行兩次現勘,但至今仍未公布審議結果,導致原訂於元月15日舉行的拆遷協調會恐生變數。
李姓地主強調,他是依法合規購入土地,法院判決也證實程序合法,希望公務機關能依法行政。他也透露,協調過程中,願意提供賴女合理補償,但前提是應依法行事。
農曆年將至,李姓地主也呼籲新北市文化局能可以秉公、依法、依規儘速處理,讓這起纏訟多年的爭議儘速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