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環境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為提醒國人及年輕學生加強重視交通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今(111)年9月1日至30日舉辦全國交通安全月,活動以「路口安全」為主軸,簡短有力的口號「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卻隱含著建立交通「利他」文化的精神,呼籲駕駛人及行人重視「車輛於無號誌路口/閃紅(黃)燈等路口的優先行駛權」及「勿任意穿越路口」,希冀藉由交通安全月的活動,強化民眾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及對於路口安全的重視,讓我們周遭的交通環境變得更有情感及溫度。
苗栗縣政府為響應「交通安全月」活動,特責由苗栗縣警察局製作全國首創「交通安全桐花御守」,御守在日本作為祈求平安的護身符,外觀跟華人地區的香火袋相似,該局巧思設計「交通安全桐花御守」高貴典雅,蘊藏守護人身平安的意義,正面為「平安御守」,背景鑲嵌苗栗縣在地特色雪白桐花,背面為「交通安全」及交通部道安會logo,象徵平安與桐花陪伴守護民眾一年四季皆平安,而御守包裝的紙卡印上苗栗縣象徵吉祥物的貓裏喵,穿上警察制服的貓裏喵,也隱喻警察局透過結合在地文化守護交通安全的決心。御守可供民眾繫於包包或車內掛飾,於交通安全月宣導活動中限量發放給民眾,廣獲民眾一致好評。
近來疫情逐漸趨緩,民眾出遊景象再現,曾獲「台灣十大最美景觀公路」票選第1名:苗栗縣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新埔聯絡道,絕美景色吸引不少民眾前來朝聖取景,然而部分民眾為搶拍美景,穿梭馬路虎口,甚至闖入車道、駐足路中央,造成違規停車及行人徒步穿越車道等亂象,為貫徹交通安全月「路口安全」的主軸,苗栗縣警察局除不定期執行交通稽查外,也特別呼籲民眾勿任意穿越路口或違規駐足道路中央,以維行車及自身安全。
另外廣受移工及學生族群喜愛之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而未領用牌照行駛者,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而於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否則最高可開罰3,600元。苗栗縣警察局為使移工朋友更加了解新修法令,特於各類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中,以中文、英文、越南文、印尼文、泰文等五種語言宣導圖卡宣導相關規定,讓苗栗縣「交通安全月」更安全、多元、國際化。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預計民國115年高齡人口將超過20%,將進入「超高齡社會」,苗栗縣政府為守護高齡者交通安全,除積極建置友善道路環境外,另致力培訓「路老師」對高齡族群宣講提高自我安全方法,擴大宣導地點及場次,提升高齡者安全知能;為更貼近民眾需求,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小隊長黃錦湧結合縣府「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專車,深入各偏鄉社區,全程客語宣講,自製輔助教材,提醒注意防範交通事故風險,還曾獲交通部最高榮譽「路師傅獎」肯定。
苗栗縣縣長徐耀昌溫馨提醒用路人熟記「交通安全月」口號「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時,應放慢速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保持警覺隨時注意左右來車,苗栗的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同守護,希望苗栗鄉親都能支持響應交通安全月,讓我們的用路環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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