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這種狀況會持續多久呢?為什麼還會對前任念念不忘?根據一項研究,對一個人產生多巴胺依賴,需要30個月才會慢慢消失。也就是從醫學根據來說,走出前任陰霾需要30個月時間,過了才能走出前任陰影。因此,根據這個理論,失戀在前期,是最煎熬難忍時期,這種狀況,和戒毒其實是相同的,也就是屬於戒癮期煎熬。所以當你沒愛過一個人,沒上癮去探責追究一個中毒的人那麼傻,也許你沒有真正為某種事上癮過,所以不知其間痛苦。
為愛自殺的人,和為堅持一個理想去奉獻一生的人,基本道理是一致的,只是二者差異是一者為感情,一個被世人感覺比較理智而已。
或有人說,青菜蘿蔔各有所愛。但人做為生物,一個DNA載體,自然會服從會生物本能。條件越好,自然能贏得更多異性關愛眼神。如果條件越來越流失,或條件稀少,就注定你不會是被想嗜好(依賴)的那位。因為沒有人會對一個不被注目的,投與關愛眼神。
愛恨同源,愛過了恨也無法回頭
愛恨既然同源,同理「愛」越強烈,恨也越強烈。愛是因為喜歡,恨是因為不想再喜歡對方,是為避免自己陷入痛苦折磨所產生的自慰心理。所以恨一個人就希望他(她)活得不如意,遭到報應,遭受生活苦難折磨,對他越殘忍,心裡越好過,這樣才能滿足自己的自慰心理,讓自己好過些。
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一般前任連朋友都做不成,主因就是在於為了擺脫依賴(嗜癮性),必須要用「恨」來撫平自己。除非對方魅力大到可以消解恨意,讓嗜癮性大過自慰心理。而這種狀況能過產生,惟有在有長期共同生活或長期交往才有可能。但通常,為擺脫自己痛苦,恨過很難再有轉圜餘地,恨意一旦產生,再也難有轉圜餘地。
所以,沒有堅實基礎的愛,恨過要能再愛,非常困難,除非你是白富美或高富帥。畢竟人通常會被外表所左右。所謂始於顏值,終於品格。沒有顏值這塊敲門磚,後續發展,就只能是從其他條件去彌補。這種彌補條件,就看你能彌補到什麼程度。如你是社會名人、抑或腰纏萬貫。但到了這種程度,真愛成分能剩多少?因為對方愛的是這些條件,只要任何人有這種條件,結局都會相同。
然而就算如此,但人生苦短,也無須把自己困在繭中。有部電影說過這樣註腳:「人的生命很短,我們終究會失去它。既然生命如此短暫,何不大膽一點,好好去完成一場夢想,或去攀一座高峰,或去愛一個人,管他世人衆口喧囂」。拋開現實束縛,管什麼已不再年輕,或是還年輕。
*作者為天涯社區民間語文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