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版多項國會改革修法案8日出爐,根據修法主張,民進黨團將推動單一召委、廢除國是論壇、國會調查權法制化、朝野協商規定從嚴、正副院長投票改採記名制、立委不得任營利事業董事長或董事等。
民進黨團上午黨團會議,確認《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修法內容,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相關草案將在11日中午前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盼列入15日院會議程。
單一召委制 下屆開始實施
民進黨團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李俊俋說,綜觀國外民主國家,委員會審查法案都是單一召委,但台灣現行立法院各委員會因採雙召委制,往往發生搶法案審議權的衝突,因此,若要落實國會效率,避免雙召委爭議,民進黨將修法改為單一召委,且為避免遭外界批評民進黨自肥,「單一召委制」從下一屆開始實施。
李俊俋也說,針對《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關朝野協商制度的修正,為避免過去遇爭議都送協商的陋習,未來委員會審查法案超過三分之一有共識,才送協商,並增「少數異議權」,若少數黨或個別立委協商時有異議,可至院會說明,說明後並交院會表決。
立委不得兼任營利事業董事
李俊俋也表示,在《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立委未來也將必須利益迴避,不得兼任營利事業董事長或董事,若立委本身有執業律師等執照,擔任立委時相關職務都應暫停,讓立委專業化,避免不當利益產生。
國會調查權的行使方面,民進黨籍立委顧立雄則說,政府機關國會調查權的行使屬於義務性事項,如果違反規定或為虛偽陳述要處罰鍰。未來立法院院會決議後,交到高等行政法院做處罰,主要是擔心若只是由立法院決議處罰,難脫政治角力,因此由高等行政法院做專業判斷,若不服還可抗告到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