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反迫遷二審開庭 聲援團體:高院莫作劊子手

2016-04-1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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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華光反迫遷的5名青年被控涉嫌妨害公務罪,高院於13日開庭辯論,被告與聲援團體提早至高院大門高喊「刑法成打壓工具,高院莫作劊子手!」。(取自華光社區:金磚上的遺民臉書)

針對華光反迫遷的5名青年被控涉嫌妨害公務罪,高院於13日開庭辯論,被告與聲援團體提早至高院大門高喊「刑法成打壓工具,高院莫作劊子手!」。(取自華光社區:金磚上的遺民臉書)

台北市華光社區原屬國有土地,2013年時台北地院宣布將執行強制拆屋還地,包括林靖豪在內的5人為了聲援華光社區居民的反迫遷,於拆除日前一晚與當天和發生警方衝突推擠,被控告妨害公務罪,一審時遭判拘役50天,他們不服上訴後,高院於13日開庭辯論,被告與聲援團體提早至高院大門高喊「刑法成打壓工具,高院莫作劊子手!」要求高院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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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開庭初審理時,檢方認為拆除當天圍籬貼有警方的封街公告,但學生仍執意進入管制區內,其中學生林靖豪手持麥克風在圍籬前喊著「居民要回家」等語,煽動民眾聚集,不聽從警方解散命令,並於晚間翻越、推倒圍籬進入管制區。僵持到隔天上午,民眾再度躺在地上試圖擋住怪手進入拆除,林靖豪再帶群眾喊口號,要求大家勾手坐下,與持盾警力發生推擠衝突。

反迫遷人士以妨礙公務起訴 一審判50天

檢方認為,林靖豪等5人具有妨礙公務犯意,因此被以妨礙公務罪起訴。一審判5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林靖豪等不服上訴,高院今開庭論辯,被告與聲援團體提早來到高院大門口,痛批政府將妨害公務罪當然鎮壓的工具。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華光社區舊住戶王禹奇到現場聲援表示,強調政府向住戶提告、要求罰款,根本就是把住戶當為罪犯,卻不談安置問題,那些沒錢可搬的住戶就被汙名化為「釘子戶」,所剩不多的生活費還要被政府扣錢,讓你沒辦法活下去,「已經是斬草除根、追殺到底。」

華光社區反迫遷始末

華光社區位於中正紀念堂東南方,屬於法務部的國有地,社區居民的組成,包括清朝及日治時期即居於此地的居民,還有隨國民政府遷台的法務部員工等,政府長期默許其於此地自行搭建房舍,並發放門牌、收取水電費用,等於間接承認其居住事實。

但行政院在2007年提出金磚計畫時,欲將此地開發為「台北華爾街」,都更案並於2009年通過,然而有部分居民不願搬遷,因此法務部便對居民提出民事訴訟,除要求收回土地外,還要求約200戶住戶搬遷與繳交相當於5年租金的不當得利,約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為了開發的需要而漠視這群住戶的權益。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2013年4月24日依照判決進行強制拆除作業,發函請市警局大安分局協助,居民與聲援團體提前一晚舉辦「金華街的最後一夜」惜別晚會,而當晚到一直到隔天凌晨,學生數度試圖衝入圍籬並阻擋怪手,與警方發生衝突,最後社區被如實拆除,聲援的林靖豪等5人也被檢方因具有妨礙公務犯意,以妨礙公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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