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薩諸塞州於2010年修法,禁止公家機關與私人企業在最初的求職表格上列入犯罪紀錄的勾選欄位。威廉斯表示,在修法後,「我獲得很多(求職)回電、很多面試的機會,都是因為那個小格子被拿掉了。」
大型企業聯合表態 有助淡化犯罪紀錄汙名
#FactFriday: States and/or municipalities with current "Ban the Box" legislation. https://t.co/TdPcoDEVWO pic.twitter.com/n4kueOhol7
— HireRight (@HireRight) 2016年3月25日
這些大型企業的表態,可能成為「不詢問犯罪紀錄」倡議運動的轉捩點。美國全球政策智庫「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資深研究員戴維斯(Lois Davis)表示,過去真正支持這項政策的企業不多,現在有如此多大型企業同時給予承諾,呈現了一個「可觀的改變」。
美國獨立政策研究機構「維拉司法研究所」(Vera Institute of Justice)判決及感化中心(CSC)主任派翠克(Fred Patrick)也表示,雖然其中部分企業已經雇有一些具有前科者,但公開這項作法仍是相當重要的一步。
美國紐約大學(NYU)布倫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司法計畫主任切蒂爾(Inimai Chettiar)表示,先前研究顯示,有前科的白人求職者獲得面試的機會少了5成,而非裔求職者的面試機會更少了64%。
切蒂爾指出,「不詢問犯罪紀錄」的做法有助於減輕犯罪紀錄的污名性,並避免更生人因找不到工作,而落入再度犯罪的惡性循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