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觀點:誰還給陳文成公道?

2019-03-1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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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新北市議員戴瑋姍29日出席「世代對話,談改革」座談。(顏麟宇攝)
當年的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戴瑋姍認為,命名陳文成廣場是轉型正義中最卑微的要求,只是要讓師生們記住這位校友帶給台大的教訓與啟發。(資料照,顏麟宇攝)

當年是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目前是新北市議員的戴瑋姍認為,命名陳文成廣場是轉型正義中最卑微的要求,不需要怕鬼,只是要讓師生們記住這位校友帶給台大的教訓與啟發。多位當年經歷此事件、有正義感的教授,相繼發言表示支持,強調命案現場帶給他們一生很大的衝擊,應藉由命名警惕後人,不要讓類似事件重演。這只是很卑微的要求,遺憾歷任台大校長都不當一回事,不知他們是怎麼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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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教授建議,應命名為「人權廣場」,共同反思陳文成事件、台大哲學系事件、四六事件,不應以單一個人命名。也有人認為,校園公共空間應以紀念學術成就為主。經過一小時激辯,獲得多數校務會議代表支持,校方也表示「原則同意」。陳文成二姊陳寶月獲知消息後表示「值得肯定」;陳文成紀念基金會也表示樂見,並強調「歷史不能遺忘,以免重蹈覆轍」。

陳文成事件是那時代的政治悲劇,一位傑出的台大校友與美國年輕教授,只因聲援美麗島雜誌社,在美國被國民黨抓耙仔密告,回國後被警總約談、刑求,無緣無故死在台大校園,還被一些國府官員羅織罪名是「畏罪自殺」,兇手是誰,大家心知肚明。陳文成之死,含冤莫白,國府與警總難辭其咎

陳文成事件發生在1981年7月3日,那時筆者剛考上台大物理研究所碩士班,所以記憶猶新。在課堂上,師生當然都不敢談,然而師生於校園旁之餐廳聚餐時,大家多少會說一些,彼此心照不宣。念研究所期間,我常在那棟陳學長被人拋下樓的研究圖書館找資料,上下樓時總難免會瞄一下他的陳屍地點,想像當時他墜樓後的狀態,從物理科學的角度看,當時警總的說詞令人難以置信,可說是一派胡言。

當年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塞爾特(Richard Cyert)曾派統計系主任狄格魯教授(Morris DeGroot)陪同美國著名退休法醫魏契(Cyril Wecht)來台「驗屍」,確認:「陳文成是他殺下的犧牲者,他的死亡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被人由防火梯上拋下致死。」可見答案已很明顯,畢竟警總聲名狼藉的歷史紀錄,有誰不知?曾是政治受害人,且曾被關押多年的施明德兄弟、陳菊、呂秀蓮,林義雄與柏楊,可是比誰都清楚。當時警總與轄區警察居然說陳文成是「畏罪自殺」,是誰殺的?還用說嗎?當年警察與司法機關敢秉公辦案嗎?

他姊姊陳寶月去探視陳文成屍體時形容:「他兩隻手腕有被緊綁的痕跡,雙手和頸部都是刺洞,皮帶繫在胸前,大腿瘀青,背部有二十幾公分的裂痕,眼睛睜得大大的……」,可見他死前曾經遭受警總人員十分非人道刑求。1982年王迎先命案不也是如此嗎?1979年的林義雄家屬與1984年的江南命案又是誰幹的?江南案好在是發生在美國,否則也將成為無頭公案。國府連功在國家的偉大軍人孫立人都敢迫害,何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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