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全屍」觀念重 楊鈞儀:把父母恩惠給人也是大愛
受到器捐者遺愛人間救一命,楊鈞儀盼望社會大眾面臨生死的時候把捐贈當考慮的一個選項。楊鈞儀強調,台灣器捐流程其實很完備,跟「活摘」完全沒關係的,是很公平以病人癒後為優先考量、比對排斥機率做的嚴謹決定,但目前比較大的問題是捐贈來源很少、排到機率不高,病友群組大家都很想換腎,只能在排序等待。
「我幸運換到腎,可以透過我跟大家說這是件好事情,讓器捐風行的話,每個人都可以受到系統的照顧。」楊鈞儀說。
「我們知道華人全屍觀念很重要,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但就是因為這樣、這麼珍貴的禮物,如果我們自己已經無法使用,把父母恩惠給他人使用這也是大愛的實行,我們不要用的東西來救其他人、救整個家庭……」監委田秋堇也如此呼籲民眾多考慮器官捐贈。
8成民眾赴中移植器官未通報 監委質疑衛福部無作為
田秋堇同時也提到目前民眾赴中國器官捐贈的風險。2015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上路,規範病患進行境外器官移植返國後應提供「移植器官類目」、「就醫國家」、「醫院」、「醫師」等4項資料,違者可罰醫院、醫師及病患3到15萬元,然而本次監院調查發現,修法3年來有8成赴中國移植器官民眾未依法通報,衛福部竟3年來從未開一張罰單。
對此,田秋堇警告:「填醫生不詳、醫院不詳的,請大家考慮,要做境外移植不是簡單的事,國內要有醫師做精密的檢查再把資料pass到國外、你過去找到合適的器官進行移植,這中間有很繁複的醫療過程,可不是一個背包客飛過去看到店家買個蛋糕衣服就走了……填『不詳』,這是非常侮辱國家公務體系,而且視法律為無物!」
田秋堇:中國器官移植儼然成台後門
而接受器捐的謝威也說,過去曾有鄰居說可以去中國換腎,報價100萬,但謝威曾在中國經商,對該地觀感不好,沒有過去換腎,之後才聽說強摘器官的問題:「對我們洗腎換腎的人來講,在等待過程是很煎熬,但像委員講的,不明的器官不要去換,就像強摘的水果不甜,你會背負道德壓力、業力……當你不是合法和平取得來的,將來都會有業報啦,所以我即便有機會還是在台灣慢慢乖乖排隊等。」
對於國人赴中國換器官風潮,田秋堇嘆,衛福部與社會多多少少把到中國移植器官當成台灣的「後門」與「洩壓法」,這是反其道而行:「若我們國人自己可以提供器官,這絕對比去國外費用更低,否則經濟弱勢的人如果要去境外移植,這是相當不公平的,而且老實講,中國的器官來源制度絕對不可能比台灣好……」
是故,本次監院報告也盼衛福部加強宣導器捐制度。田秋堇強調,完善器捐制度對台灣社會長期有利,例如前述謝威的案例,經過腎臟移植手術以後健保負擔也降低非常多,對國家跟個人來說都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