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風傳媒轉載拙作:「只見無人機燈光秀,不見自己的問題與辛酸」,迴響挺大,撚酸的留言也不少。
不是沒見到屏東縣府舉辦台灣燈會的用心,也不是故意忽視許多志工朋友的奉獻,只是台灣燈會辦了29 個年頭了,求好心切如我者,恨鐵不成鋼如我者,不得不逆著「#我屏東我驕傲」的思維,提個醒。十多萬讀友瀏覽,表示眾人還是關心燈會的,且容我再多說幾句。
還是從無人機談起吧。
屏東台灣燈會的無人機燈光秀是Intel團隊籌畫演出的。也不知道是屏東縣府壓根兒不關心台灣科技產業,還是不了解台灣無人機產業的發展現況,屏東縣府秘密找來Intel演出無人機燈光秀時,似乎就沒想到要讓本土的技術團隊參與,失去了一次「學習先進技術」、「留下先進技術」的機會。如果,(我沒有向屏東縣政府和Intel求證,因此,只是如果)Intel的燈光秀,用的無人機是中國大陸廠商、譬如大疆生產的,那豈不是更糗大了?又怎能驕傲得起來呢?
還記得台北花博嗎?郝龍斌的台北市政府找來了台灣本土的建築設計團隊,用寶特瓶打造出一座節能了綠色建築。還在進行式中的台中花博,前任市長林佳龍的團隊則是結合了台灣本土的機械、電子和工藝設計團隊,打造出一座花卉繽紛綻放的機械花。不論其他,這樣讓本地設計師和新創廠商參與的用心,就值得稱許。台北台中能,屏東不能?請別跟我說,那是因為屏東沒有升格為直轄市。屏東縣沒升格,並不代表屏東人的智慧沒升級,是嗎?
接著,我們要問一個更嚴肅的問題,這問題,不單是問屏東縣府,是要捫心自問:「舉辦燈會的目的,究竟何在?」單純是因為春節期間要萬民同樂?藉著燈會名義,搞了十來天的市集,讓地方的攤商小吃多賺點錢,過個豐年?還是,中央地方政府輪流消化預算、分配資源,提前綁綁樁腳?
假如我的記憶正確,1990年,毛治國出掌觀光局,提出台北燈會的構想時(按,台北燈會即是現今台灣燈會的前身),舉辦燈會很重要的目的是要藉著「活動觀光」(Event Tourism),吸引國際遊客來台觀光旅遊。所謂活動觀光產業,可包括的範圍極為廣泛,國際會議、展會、花卉博覽會、區域運動會、服裝秀、釀酒品酒大賽甚至像是拉斯維加斯的火焰節、西班牙的番茄節、青島的啤酒節等,都屬於活動觀光產業。換作今日的用語,也就是文化創意觀光旅遊產業。
燈會,當然也是所謂的活動觀光產業。
在屬於中華文化的台灣地區辦燈會,當然要以中國傳統燈會文化藝術為主軸,輔以現代燈光和電子科技,融入創意規畫和設計,才能吸引國際觀光客。相反地,在台灣地區辦燈會,若是全盤引進日本風格或是義大利風情的燈飾藝術,豈不怪異?而僅僅是跑到平溪去求個平安符、放放天燈,卻汙染了空氣、壞了環境,也不應該是辦燈會的初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