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主權重要還是受害者人權重要?

2016-04-1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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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肯亞案的媒體讀者投書,與朝野政客的關注大不相同。一篇投書說,一個遭詐騙而生活陷入愁雲慘霧的朋友告訴他,中國會依詐騙金額衡量嫌犯刑度,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反觀台灣司法,卻長期輕判,讓他的朋友突然羨慕起對岸來。這位投書者因此感慨:「國家主權和民眾人權固然重要,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若一再受到威脅,多少無辜、弱勢者家破人亡,政府卻置若罔聞,他們情何以堪?誰來重視或關心他們的權益、替他們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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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投書說:「台灣的司法一直為政治服務,對司法改革一直無所作為,所以詐騙者並未受到應有懲罰,低刑期成就了詐騙的高獲利,助長詐騙集團的擴展。而對於要打撃的對象,司法卻先以道德謀殺之,然後再射箭畫靶,效率奇高。

為什麼台灣成為培育世界詐騙集團的溫床?因為「低刑期成就了詐騙的高獲利,助長詐騙集團的擴展」。為什麼低刑期助長詐騙集團的擴展?答案在冒險犯案的報酬率(類似中國作家吳思的「血酬定律」)裡。你付出的成本越低、報酬越高,你就越敢冒險,加入盜匪或詐騙集團的人數也越多,正所謂「殺頭事業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幹」。

換言之,是台灣司法系統的偏差做法及台灣人對人權法治的扭曲觀念,使台灣成為培育世界詐欺犯的王國!成為詐欺犯最受保護的天堂!

廿名馬來西亞遣送回台的詐欺犯在機場當場釋放,行政院還說「政府偵辦犯罪絕不護短」。這只能使人想到當年偵辦陳文成謀殺案及林義雄家血案,國民黨政府一再替自己人護短。中國國台辦針對廿名嫌犯被釋放指出:「台灣方面這一做法,只會縱容日益猖獗的跨境電信詐騙,是對眾多受害者權益的漠視和再度傷害,損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希望台灣立即糾正錯誤,讓嫌犯得到應有懲處。」一個以民主法治國家自居的台灣,居然被一個蔑視人權的國家義正辭嚴指責,而且毫無辯駁餘地,台灣「司法崩壞」到何種地步,已經不言而喻!

台灣朝野政客喜歡談國家主權,而從來不注意「國家四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中,人民是最上位要素,「人民主權」又高於「政府主權」。當他們侃侃而談主權,卻坐視一般人被政府縱容犯罪(包括官商勾結)任意踐踏,他們其實是重視主權而不重視受害者人權,是更關心政黨私利或意識形態鬥爭,而不關心人民利益。選民選出心中沒有人民的政客,對民主、對國家又有何用?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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