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七月涉嫌以玻璃杯擲向特首梁振英,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二(4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而梁振英本人更缺席行政會議的例行會議,以本案的首名證人的身份出庭。
梁振英是首位出庭作供的在任特首。審訊期間,梁振英說前年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有多位議員向他抗議。梁振英說期間聽到身後有玻璃碎裂聲音,並指玻璃杯擲過去他身邊的地方,形容為一宗「襲擊事件」。
黃毓民期後盤問梁振英,並問他是否應該稱他為梁特首,裁判官指稱他為證人則可。
梁振英承認他主動報案。他說:「任何一個受襲的當事人,都有責任向警方報案。經司法程序,疑人應繩之於法。這是市民責任,亦是對香港法治的尊重。」
梁振英亦收拾玻璃碎片,在回到禮賓府時交給保安報警。現時玻璃碎片已成為呈堂證物。
據香港電台報導,黃毓民指梁振英的口供有兩個錯處,並懷疑有人凖備梁振英的口供。梁振英說,他口述口供,並由警方筆錄,為錯處感到抱歉。
黃毓民在庭上表示,議會抗爭無罪,所以不會認罪。
在傳召證人前,黃毓民曾要求傳召四名新證人,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及立法會議員張華峰。黃毓民指相信四人能清楚看到事情發生經過,但裁判官只批准傳召陳維安。
另外,梁振英及黃毓民的支持者在開庭及休庭前互相指罵,其中有「熱血公民」成員與他人推撞,需由庭警分開。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