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案歷經一波三折,於此次環評大會上,終於確定被退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95次會議」,會中審查「彰工火力第一第二號機發電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環保署環評大會今作成決議,認為此案審查過程應有必要更新調查或補充評估意見,但台電都沒有補正,認為此案不應該開發,依《環評法》13條之1,要求經濟部駁回開發行為許可的申請。
環保署指出,此開發案在民國97年提出,已經超過7年,具時空背景高度差異,並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的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均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
經濟部代表說,由於擔心未來其他形式的電廠會無法開發,故提出來的為燃煤替代,不是潔淨能源,若是針對這樣的開發行為,認為此案不應該開發。
加重空污量 彰化縣府強力反對
在環評會上強烈反對此案的彰化縣政府指出,彰化地區北有發電廠,南有六輕,開發案會加重空污量,甚至對鹿港古蹟造成破壞,故反對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
針對地方政府與環團都建議此開發案應作成「不予開發」的結論。台電表示,開發案歷經很長時間,整個國家能源政策的發電方式配比,確實可能會有改變,若是以退回方式,未來還可以做其他規劃,若是不予開發,等於連無碳能源都不能做。
環保署環評大會最後作成決議,認為此案審查過程應有必要更新調查或補充評估意見,但台電都沒有補正,認為此案不應該開發,依《環評法》13條之1,要求經濟部駁回開發行為許可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