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市的《誰怕吳國楨》一書,回顧了冷肅高壓的50年代,而其中吳國楨與胡適二人的一場世紀之辯,是台灣近代史上少見的一場知識分子良心自剖;那是書生無用的時代,但還是有人敢於一人敵一黨,只為了說出台灣的真相;反觀現代民主的台灣,當知識分子碰到政治,真相卻反而遙不可尋。
敢於和黨國體制撕破臉、以一人敵一黨的前省主席吳國楨(蔣介石動員黨政文工體系、擔心被身居國外的吳國楨看笑話),是國民黨中的異數,所謂的白色恐怖,震懾的不只是平民大眾,整個國民黨黨國體制中的任何一員,不論誘於利或屈於勢,大都只能乖乖淪為共犯結構的一員,這也是威權統治重要的一環。
因此,當曾歷經要職的吳國禎從內部開始反抗,這是驚天一爆,當一個集團的內部成員敢於公開指陳蔣介石「愛權勝於愛國,愛子勝於愛民」時,當然有巨大的殺傷力;曾經如此接近權力核心,他在美國發表《在台灣你們的錢被用來建立一個警察國家》時,對國府是明白的痛擊;然而,吳國楨身為共犯結構的一員,並非沒有弱點,他的弱點是,以前不說,現在失勢了才跳出來指控?第二、如果這個政權如他指控的如此罪大惡極,他難道都不必負責任?
胡適對吳國楨最具殺傷力的批評是,吳自己主持省政的三年半,是兼任「臺灣保安司令部司令」,因此對政府的每件錯誤與劣行都負有道義責任,所謂「不能置一詞」,只是掩蓋他當權時沒有說出真相的道德勇氣。胡適最狠的殺手鐧是,吳國禎明知自己的清華同學與朋友、台糖公司總經理沈鎮南匪諜案是冤案,卻仍在其死刑判決案件上簽名蓋章。
胡適拿專門炮製白色恐怖案件的保安司令部密檔來對付異議者,可說是極端的不厚道而且雙重標準;然而,如果就評價知識分子的標準而言,這樣的嚴苛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如何和自己的良心共處,這是知識分子時時刻刻都要面對問題;事實上雖然吳國楨對白色恐怖審判並無實權,但他仍在回信時接受了胡適的指控,同意自己缺乏道德勇氣,並後悔過去許多次向道德以外的其他影響力屈服。正因為如此,所以他現在決定只根據道德考慮行事,不顧其他。
事實上,吳國楨在國外揭露台灣的真相,可能是艱困環境中保身又對得起自己良心唯一的方法,我們從歷史後來的發展可以看出,當時的台灣完全沒有說真話的空間,雷震的自由中國案就很清楚;如果公共批判不見容於當權派,私下的勸諫是否可行?胡適大致是走這樣的例子,他批評吳國楨是「怯懦而自私的政客們,從不會為爭取自由民主而奮鬥。那些政客享有政治權力時,保持沉默;一旦失勢,安然去國,便肆意污蔑其國家與政府。」時,未必完全是屈於權勢,或基於愚忠為蔣家威權辯護,而應該看做是,當知識分子面對權勢時,胡適有意尋求不同於吳國楨的作法。
我們後來從蔣介石日記看到,胡適不惜觸怒蔣介石,也經常犯顏直諫,更曾求見蔣介石,盼望蔣不要作第三任總統,蔣氣得不見他,更在日記痛罵胡適。然而,這樣的私言勸戒,未能改變蔣介石,也令仰望胡適的人失望,這樣類似傳統君臣間的勸諫關係,顯然並不是一條知識分子能有作為的道路;有人形容「公共知識分子」的「公共」兩字是贅詞,知識分子必然是要在公共的空間發揮影響力。就像薩依德形容沙特,「知識分子的姿態,有時比他的內容還重要」,真正定義知識分子的唯有風骨而已;吳國楨雖然寂寞而終, 至少留下了知識分子的風骨。
威權年代如此,民主時代更該如此。此次中研院評會議後,院長候選人名單外洩,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怒批,「全體評議委員都應該跳海」,其實,評議委員的集體沈默才是令人遺憾;已有人選時才因人設事臨時改變選舉辦法,現場幾無異議,事後也未見批評。中研院評議委員理應是「知識分子中的知識分子」,然而,這次幾乎集體沈默,是明知其非而沈默,比威權年代的集體噤聲,更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