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 Uber又出包,政府的最後一道防線在哪裡?

2016-04-3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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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Uber對於司機的掌握及管理,最嚴重僅止於停止合作,取消上線資格,發生意外公權力無法介入,在法律上公司的連帶責任及過失加重都無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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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這個月22號,Uber首件性騷擾案在新北市發生,被害女子因飲酒而搭乘Uber,駕駛藉此毛手毛腳,事後更以LINE騷擾女子,而因Uber並未有營業登記且依現行交通法規是違法上路,僅依據公路法針對違法載客情形進行裁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而上述案例的女子要求償,僅能針對違法司機個人提告,無法對所屬公司求償,也無法循民事裁判案例,要求車行須負連帶責任。此外,Uber駕駛如有因過失導致嚴重車禍,也無法依據現行刑法,課予計程車司機『業務過失』的加重刑責。發生意外,民眾得自己與Uber駕駛進行民事訴訟,保障相對薄弱許多。

回到問題的根本,政府介入管制,強制營業登記,可能才是最有效的方式。這個月22號舊金山市府宣佈將全市近4萬名使用叫車體系的出租車司機,倘若有每年工作時間超過7天,就必須申請營業執照,正式將共享經濟下的出租車司機納入政府管制範圍,而除了登記執照外更要繳交之前未繳納的註冊費以及市府將每年向其收取91美元近3千元台幣的費用。

 

優步(Uber)在美國及全球的業務迅速擴大,但同時在世界多個地方均面臨與執法及監管部門的牴觸。(BBC中文網)
優步(Uber)在美國及全球的業務迅速擴大,但同時在世界多個地方均面臨與執法及監管部門的牴觸。(BBC中文網)

隨著新型態的共享乘車模式出現,政府正面臨著傳統計程車及社會輿論的壓力。以往施加於合法計程車的管制成本,包含行政成本,經營成本及法律成本,透過要求計程車司機須取得良民證以及定期更新職業駕照的管制手法,進行管理及限制,藉以約束計程車司機對於乘客的權利義務,在對外責任上,更以強制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來落實。若沒有這些管制手段,又怎麼能期望Uber能夠提供乘客必要的乘車保障呢?讓Uber從暗處走到明處,政府祭出管制的手段,絕對不能手軟,使得尊重體制的同時,更能享受共享經濟帶來的便利。

*作者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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