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分配盈餘稅退稅行政院大放送 經濟部迄今仍未提出稅式支出

2019-03-2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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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先前在立法院財委會,針對《產創條例》修法延長研發投資抵減議題,曾經質問財政部,為何2015年《產創條例》第12條與第19條的稅式支出報告,到現在都還做不出來。(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先前在立法院財委會,針對《產創條例》修法延長研發投資抵減議題,曾經質問財政部,為何2015年《產創條例》第12條與第19條的稅式支出報告,到現在都還做不出來。(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產創條例》修法今年一月出現大逆轉,行政院在審查過程對工商企業大放送,保留(未分配)盈餘加徵5%稅率,未來若進行實質投資,可列減除項目抵減課稅。根據財政部統計,國內87萬家營利事業,每年繳納的未分配盈餘稅約328億元,相較於政府每年2兆元歲計收入,5%的未分配盈餘稅只算「零頭」,然而,依據《納稅者權益保護法》,「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不過,這項行政院「大放送」的租稅優惠,今天在行政院院會討論時,經濟部竟然還沒有提出稅式支出的影響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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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年來陷入「悶」經濟,為了提振民間投資,政府不斷給予租稅抵減,為了避免政府提供企業租稅減免過於浮濫,2016年底通過的《納稅者權益保護法》特別規定,「租稅優惠之擬訂,應提出稅式支出評估」,然而,經濟部過去對於各項租稅減免之「稅式支出」評估,始終流於「作文比賽」。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先前在立法院財委會,針對《產創條例》修法延長研發投資抵減議題,曾經質問財政部,為何2015年《產創條例》第12條與第19條的稅式支出報告,到現在都還做不出來,王表示,研發投資抵減即將在明年到期,過去10年的稅式支出評估都還沒有出來,立委如何能決定是否該繼續延長10年?

王榮璋表示,經濟部先前預估研發投資抵減延長後,預估每年的稅損為166億元,但是用「最終收入損失法」計算出來的結果,只有3.7萬元,「外界詬病,政府推動減稅時,『稅式支出報告』是說故事比賽,這個差距是十萬倍差距!」針對王榮璋質疑,財政部長蘇建榮當時的解釋是,經濟部當時並沒有把「後續誘發效果」列在裡面。

經濟部對於研發投資抵減的稅式支出,已經如此天馬行空,在行政院1月拋出「5%未分配盈餘退稅」議題後,對於這個每年為國庫創造328億元的賦稅收入,經濟部方面竟然在《產創條例》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過程,竟然還沒有提出確切數字。

5%的未分配盈餘稅,過去之所以開徵,主要係因為「兩稅合一」稅制,導致企業將盈餘保留,導致政府無法課徵到企業大股東綜所稅,在民進黨推動稅改以前,未分配盈餘稅稅率一度高達10%,以當時政府每年徵收656億元估算,國內87萬家營利事業至少保留了6560億元的未分配盈餘在帳上。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呂正華說法,企業繳納5%未分配盈餘稅之後,在未來3個會計年度若將未分配盈餘用於實質投資,先前繳納5%未分配盈餘稅可以「退稅」,這部分的稅式支出,經濟部方面已經送財政部「複評」,不過財政部方面強調,經濟部迄今尚未將稅式支出的「複評」報告,送財政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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