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鹿窟事件」中至今仍無法獲得賠償的政治冤獄者,上個月監委高鳳仙、楊美鈴申請自動調查,27日召開諮詢會議。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蔡寬裕建議監委們能公布真相與完整調查報告,認為「這實質上等於幫受害人平反」。
蔡寬裕表示,鹿窟事件的受害人大部分其實已獲得補償金,應只有少數人未獲補償,「站在受難者的角度,更關切的是鹿窟事件的名譽平反」。
對此,高鳳仙正面回應,認為若能透過她們的調查,公布當時鹿窟相關人士當年受不當司法裁判的過程,也是對受害人的名譽平反,也希望蔡寬裕等人能多提供相關資料上的協助。
於諮詢會議中,為了讓這段歷史不被遺忘。受難者關懷協會監事洪維健,也建議應在新北市以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舉辦鹿窟事件史料展覽或紀念活動,以讓更多民眾瞭解這段白色恐怖歷史。
鹿窟事件
又稱鹿窟事件,事件發生於1952年12月29日,當時台北縣剛選完縣議員的隔日,因政府認定臺北縣石碇鄉一帶有地下中國共產黨人,武裝基地活動,由谷正文指揮保密局前往搜捕。政府用包含一個團及一個加強營的兵力,於石碇、汐止與平溪山區,動員一萬多人圍村掠捕村民。為台灣戒嚴時期最大的一起政治案件,為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案件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