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門檻比修憲還高!簽服貿等兩岸協議須國會雙審議+公投 行政院周四修法

2019-03-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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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明訂兩岸重大協議,必須經過國會雙審議與人民公投。行政院發言人Kolas說,兩岸政治協議通過門檻,比修憲還要高,是希望避免兩岸政治協議對台灣民主制度造成衝擊。(資料照,顏麟宇攝)

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明訂兩岸重大協議,必須經過國會雙審議與人民公投。行政院發言人Kolas說,兩岸政治協議通過門檻,比修憲還要高,是希望避免兩岸政治協議對台灣民主制度造成衝擊。(資料照,顏麟宇攝)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今(24)日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因應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主張與中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民進黨政府為了避免相關具重大政治影響協議之簽訂,影響台灣的民主現狀,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特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修正案,明訂兩岸重大協議,必須經過國會雙審議與人民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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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所謂國會雙審議,是指行政院在「兩岸政治協商開始前90天前以前,提出『協議締結計畫』與『協議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經立法院2/3多數同意後始得進行協商,協商完畢後之草約,必須經國會3/4同意,並且付諸公投通過後始得公告生效。

國會雙審議制度把關

Kolas表示,行政立法協調會今天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會議過程長達2個多小時,與會的行政院代表,除陳其邁、秘書長李孟諺、政務委員羅秉成、張景森、龔明鑫、副秘書長何佩珊之外,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則有立院總召柯建銘,以及17位立法委員。Kolas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修法目的,主要是希望針對兩岸政治協議,設下民主防衛機制。

其中,針對中國去年針對台商與中國就學之台生,開始開放晶片居住證之申請;3月中中國兩會期間,自稱「台灣平凡女孩」的中國政協委員凌友詩,在會議中公開稱讚中國體制。為了避免台灣民眾因為領取對岸之居住證,影響其政治忠誠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原本準備針對領取中國居住證之國人,祭出公民權限縮措施;不過,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對於如何限縮公民權部分,並未達成共識,因此,僅討論關於兩岸政治協議的防衛機制部分。

Kolas表示,本周四行政院院會所排定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將不會排入台商與台生領取中國「居住證」之配套修法。

Kolas表示,本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修法,陸委會方面是希望落實「四個必須」與三個防護網,希望針對政治性協議,建立民主防衛機制,今天會議過程,有立委問到,「兩岸服貿協議」是否屬於高度政治影響之兩岸協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回答:「當然算!」

最終版本 待行政院周四拍板

針對兩岸政治性協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將明確要求,必先經過國會雙審議與人民公投,今天與會民進黨委員們,也都認同陸委會主張的修法方向。不過Kolas強調,最終定案版本,必須待週四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才算定案,後續修法過程也將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至於何謂國會雙審議?Kolas表示,如果以兩岸協商進程為例,兩岸政治性協商在啟動「協商前」,行政院在協商開始前90天前提出「協議締結計畫」與「協議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完成立法院報告程序後,經立法院2/3委員出席、2/3出席委員同意後,始得進行進行協商,協商過程中,負責協議機關必須在協議進行過程,適時向立法院報告,立法院必要時也得要求行政院專案報告協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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