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董事長郭倍宏今天表示,對於遭民間投資公司董事會解任董事長,他清清白白無愧。委任律師團聲明,3月14日董事會召集程序與決議方法違反公司法,已向法院提訴訟主張無效。
郭倍宏今天下午與律師團律師李慶松、羅永安、陳俊茂、現任董事陳廷鼎、監察人李素貞、榮譽董事長田再庭等人在民視數位大樓舉行記者會。
郭倍宏表示,對於遭到民間投資公司3月14日所召開的董事會被解任董事長,他有必要說明真相與自己的清白。
李慶松表示,已經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民間投資公司第八屆第九次董事會會議決議無效,郭倍宏與民間投資公司之間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委任關係依舊存在。
李慶松表示,最高法院也都有相關判決認為,董事會召集程序、決議方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違法則董事會決議無效。
郭倍宏與李慶松在聲明中表示,董事長、總經理的選任、解任屬於董事會決議事項,依照公司法、經濟部函文、董事會會議規則,這次解任郭倍宏的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應屬無效的決議。
陳廷鼎在記者會上提出「家變」的過程說明,認為民間投資公司的董事會解任郭倍宏,是遭到董事之一的民視總經理王明玉策劃突襲,且背叛直屬長官。
田再庭也在會中細數當年成立民視、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不容易,希望愛台灣、關心民視糾紛者,一定要持續關心。
郭倍宏表示,過去3年來民視是有盈餘的,比起其他電視媒體還算是經營順暢,且很多事情有媒體責任,不是以賺錢來衡量。他要對於自己是7000多個股東支持,卻遭到3分鐘內解除董事長職位,這是自己「領導無方」。
郭倍宏希望爭議到此,不要傷害到民視的員工,如果有人要爭取董事長職位,希望用正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