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於2014年8月遭教育部核定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過去兩年在缺乏監督下,依然支出逾3億元,總資產更嚴重縮水1.73億元。高教工會批,永達目前發展是私校退場後的最差示範,要求教育部立即解散永達董事會,並呼籲新政府檢討大專院校轉型退場機制,避免私校退場成為校董把持甚至掏空校產的捷徑。
高教工會稱,永達遭勒令停辦後,解雇所有教師、要求學生轉學,甚至積欠教師薪資逾千萬元,卻在沒有校務會議監督下,以「轉型」名號,放任原先經營不善的校董,繼續耗費學校的公共資產。高教工會指出,103與104學年度,永達已經沒有任何教學與研究活動,卻依然支出超過3億元。雖然教育部受訪時宣稱,3億元包含教師資遣費,但高教工會反駁,很多教師根本沒有拿到錢。
另外,永達宣稱「轉型」的第二年(即104學年度),董事會開支預算竟編列130萬,比上學年的85萬、甚至辦學最後一年的119萬還高。高教工會批,永達停辦後的董事會支出竟比辦學期間還高,這就是教育部放任永達董事會胡亂惡搞的鐵證。
高教工會:教育部若第一時間接手,就不會任校董會揮霍
高教工會進一步指出,永達停辦前後的兩個學年度(102與103學年)的財報,整間學校的淨資產大幅縮水1.73億元,減損比例多達近14%。高教工會批評,如果教育部在永達停辦第一時間點接手董事會,這筆錢將不致被校董會揮霍,反而可以補償當時被迫轉學、甚至因學校停辦輟學的600位學生,讓這些學生至少3年不需學雜費,發揮更大效用。
高教工會也提到,永達減損的資產中,最大一筆資產處分是位在屏東市的大湖體建宿舍,帳面金額高達1億4500萬元,當時永達聲稱會把此筆資產償還教職員欠薪,且已有買家詢價。但高教工會指出,所謂「買家」都是永達董事會王氏家族的成員,變賣此筆資產是為了償還帳面上積欠王氏家族的款項,導致被積欠薪資的數十位教師,至今仍需透過漫長訴訟過程爭取應有報酬。
高教工會批評,私校停辦後缺乏內部監督機制,受到的監管竟然不如正常辦學期間,這是目前教育部轉型退場機制的最大盲點。前永達建築系講師賴福林也指出,所謂退場機制根本是教育部與私校董事間的大黑箱,永達停辦兩年來,外人根本無從得知如何轉型、如何處置財產、如何改善。賴福林也說,大學轉型退場後,教師被迫簽下離退同意書,學生被迫轉學,後續待遇根本無人聞問,對他們而言形同趕盡殺絕。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解散列管院校董事會
高教工會表示,永達之所以可以肆無忌憚以轉型之名揮霍校產,教育部放任經營不善的董事繼續留任,是最大幫兇。高教工會表示,教育部雖然宣稱,3年後永達若轉型不成,校產將回歸公共,但根據《私校法》,私校解散後的剩餘財產將優先按學校的捐助章程處分,而永達的捐助章程明列由董事會決定財產歸屬,意即只要教育部沒有解散現在的永達董事會,這筆財產依然由舊董事會主導。因此高教工會要求,教育部應解散並重組永達董事會,將教育部補貼與學生學雜費累積而成的資產歸公。
另外,為避免更多私校停辦後向永達一樣恣意揮霍校產,高教工會也呼籲教育部應依《私校法》第25條,解散遭輔導列管院校的董事會,並儘速重組公益董事會、納入公會或教師代表,確保教職員生權益與日後校產順利歸公。如果被列管的學校最後停辦,仍應等所有學生畢業、妥善安置所有教職員,再依《私校法》72條,將校產捐贈政府或其他公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