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先前為了打擊「假新聞」,有意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讓散布不實消息者關3天,結果引發爭議,但講求嚴刑峻法的東南亞國家新加坡1日一讀通過《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草案,賦予政府權力要求社群網站把不實消息下架,且違者最高可處100萬新加坡幣(約新台幣2273萬元),並吃上10年牢飯,對此科技公司與人權組織均認為,該法讓政府權力過大,可能迫害言論自由。
公共利益定義模糊 賦予政府過大權力
臉書(Facebook)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密爾納(Simon Milner)直言,該法可能賦予「新加坡政府過大權力」,甚至讓政府「先發制人」。不過總理李顯龍領導的人民行動黨在國會占絕對多數,且支持《防止網路錯誤資訊和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因此該法案可能數周內就會過關。新加坡律政部強調:「該法是針對錯誤資訊,而非言論自由。」
Singapore drafted a law to combat “online falsehoods.” Rights advocates said they feared the bill would grant the authorities too much leeway to decide what was true or false. https://t.co/CAdAWWmyZH
— The New York Times (@nytimes) 2019年4月2日
「該法會確保網路上的錯誤資訊,不會蓋過真實言論與想法」,新加坡律政部發布聲明稱,「或是損害民主進程和社會」。另外,該法定義的公共利益範圍極廣,明文政府可以防止「降低對政府信任度」,或是「激化不同群體產生敵意、仇恨或負面影響」的情形。新加坡記者韓俐穎(Kirsten Han)批評,該法涵蓋的範圍「令人憂心地廣大」。
— Kirsten Han 韩俐颖 (@kixes) 2019年4月3日
言論已受限 HRW:給獨裁者新武器
韓俐穎告訴《紐約時報》:「此法賦予政府太大權力,任何閣員可以指示個人或網站更改資訊或下架內容,甚至下令封鎖,但這些動作應該先經由法院裁定。」由於公共利益定義模糊,人權團體也反對此法,人權觀察組織(HRW)亞洲區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說:「基本上就是給予獨裁者另個武器來限制言論,而新加坡的言論已有許多限制。」
根據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公布的新聞自由指數排名,新加坡在180個評比國家中,只排第151名,還落後俄羅斯3個名次。新加坡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強調:「該法僅針對錯誤資訊,不會針對觀點,任何人都可有觀點,不論那想法到底合不合理......民眾可以看任何想看的內容,並有任何想法,這是我們所支持的。」
Singapore: Reject Sweeping ‘Fake News’ Bill https://t.co/UJHD9DCzEz
— Human Rights Watch (@hrw) 2019年4月3日
政府決定資訊真假 科技業籲公開諮詢
臉書、推特(Twitter)和谷歌(Google)等科技巨擘都在新加坡設有亞洲分部,對於新加坡打擊「假新聞」的新法,谷歌發言人布魯姆米特(Chris Brummitt)稱:「(打擊)不實消息是個大挑戰,也是我們難以描述的情形,我們會細讀法案內容後,再來決定下一步,同時呼籲新加坡政府在推動法律上,能有全面且公開透明的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