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恩仇記》是法國大文豪大仲馬的經典小說,被公認為他最佳傑作,在最佳小說榜中名列前茅。大仲馬在巴黎《辯論報》上,花了1年半136期連載。癡狂的讀者為了先睹第二天的的情節,甚至買通報社印刷廠工人。金鏞為了推銷《明報》,也仿效大仲馬創作一系列膾炙人口的武俠小說在報紙連載。
《柯建銘恩仇記》
資深立委柯建銘日前高調委請律師具狀自訴馬英九總統涉及洩密罪嫌,認為馬英九卸任總統職務後,有逃亡之虞,主張法官應該對馬英九限制出境。從司法院網站查閱之後,才知道告馬總統不是新鮮事,他已經鍥而不捨的告了黃世銘、江宜樺、及馬英九至少10次。自從2013年告馬總統之後,《柯建銘恩仇記》連續劇至今已經演出3年。
法院判決書記錄查詢
台灣的司法院值得表揚,裁判書查詢是如此方便,並且查詢可以採用「或」、「且」、「不含」及「組合」先進查詢功能,真是太高級了。雖說法院判決書在先進國家都是公開資訊,但能從全球網上直接查的還真少。調閱要到法院才有,有些法院可以透過網路查詢,按照檔頁數付費,檔掃描後寄到你家或在網上下載。
我上網查閱之後發現柯建銘從前都是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不知報導錯指「洩密罪」?還是又有新的罪名?新控告還沒上網,已經宣判的記錄如下,我特別列出查詢關鍵字,喜歡知道細節的人,可以用關鍵字迅速到判決記錄:
恩仇從何而起?
柯建銘告的都是法政專家不好惹,恩仇從何而來呢?結果都是根據前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事而告。
從判決書中得知:「前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監督某假釋關說案期間,特偵組檢察官於實施通訊監察過程中,發現柯建銘102年6月28日、29日,與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通話內容,提及王金平聯繫高檢署檢察長及法務部長,亦提及檢察長已告知高檢署檢察官,且法務部長已答應要處理,沒有問題等語,柯建銘隨即於通話中頻頻向王金平道謝等語…」「黃世銘於102年8月31日向總統馬英九報告並交與「專案報告」,洩露並交付偵查所得及監察通訊所得之應秘密資料、9月4日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並交付「專案報告」洩露並交付偵查所得及監察通訊所得之應秘密資料,及9月6日召開記者會洩露偵查所得及監察通訊所得之應秘密資料,3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陸月、伍月、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監聽及監聽記錄都合法,報告內容主要為監聽記錄及對話人員,因為在偵查未終結前洩漏偵查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第1 項之罪(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之資料,而無故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