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藉著推動銀行同盟,強化金融監理及相關的改革措施以穩定發展經濟,從歐盟執委會發布的2018年經濟成長率發現,在歷經痛苦的改革後,各會員國經濟逐漸恢復成長。
自2007年8月美國發生次級房貸危機,接著2008年美國連動債危機及國際金融海嘯,引爆2010年起的歐債危機,2015年1月希臘大選後,歐債危機再起;各國央行實施數量寬鬆貨幣政策,北歐國家、日本(2016年)及歐洲央行開始實施負利率政策。每次金融危機爆發,各國政府與民間仍心悸猶存之際,又再次發生風暴,造成國際經濟劇烈的衝擊。綜觀迄今曾發生過大大小小多次的經濟危機,國際經濟不確定性大幅提高,各界對經濟危機的態樣、危機的成因,以及摸索學習經濟政策來因應之道,都有不同的認知及主張。
歐債危機與紓困
自2010年歐債危機爆發至今,綜合探討危機的成因大致上是源自3大驅動力量:財政紀律不佳(財政赤字太高)、流動性突然不足(民間財務槓桿過高、信用限制)、歐元區內固定匯率制度下經濟競爭力弱等等;加上全球貿易萎縮,出口減少;歐元區無財政同盟的移轉機制,導致財政政策貨幣化、融資成本升高、消費及投資減少,以及國際金融市場的震盪。
歐元區內有19個會員國,各會員經濟體的差異很大,德國占歐元區產值約百分之27,法國百分之21,義大利百分之17。希臘雖只占約百分之2,但其公共債務的違約,立即衝擊到國際金融市場及歐盟政經的穩定。隨後愛爾蘭房地產泡沫,葡萄牙公共債務升高,西班牙房地產也泡沫化。
2010年4月歐盟、國際貨幣基金及歐洲央行組成三方委員會首次紓困希臘1,100億歐元,5月設置歐洲金融穩定基金(EFSF)規模7,500億歐元, 至2013結束;同時歐洲央行開始購入歐元區會員國的公債。11月紓困愛爾蘭850億歐元。2011年5月成立具國際法基礎的歐洲穩定機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 ESM)7,000億歐元。紓困葡萄牙780億歐元,擴大EFSF的規模。7月第二次紓困希臘,12月德國國會多數決議通過EFSF擴大規模1兆歐元,實行槓桿操作。同時歐洲央行理事會通過執行長期再融資操作(Long Term Refinancing Operation, LTRO),提供523家銀行貸款4,891.9億歐元(約占歐元區GDP的百分之5),使銀行能支應2012年第一季到期公債再融資的需求。
2012年2月訂定集體行動條款(CACs),以迫使歐債的投資人參與換債,損害投資人的權益。9月歐洲央行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宣布「貨幣直接交易」(Outright Monetary Transactions, OMT)計劃,在次級市場無限購買歐元區國家3年期以下公債,降低債務國家的融資成本,彌補貨幣政策失靈,以維持歐元匯價的穩定。雖然德國央行總裁反對,梅克爾總理則保持中立。歐元區元首們堅定表示,歐債危機絕非歐元危機,德國梅克爾總理也表示不願意希臘退出歐元區。其間有德國專家學者申請德國憲法法院釋憲,提訴歐洲穩定機制(ESM)違憲,2012年9月德國憲法法院判決ESM不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