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10日晚上已槍決伏法。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吳育昇表態支持,但他也質疑法務部2套標準,其他42名死刑犯為何不依法執行?吳育昇也主張,應修正《刑事訴訟法》,死刑定讞後3個月內應依法執行槍決,不讓法務部長有無限延期的可能。
吳育昇表示,他支持法務部針對死刑定讞、沒有非常上訴、再審或其他理由就應該執行的作法,但他也質疑,其他40幾個死刑犯呢?為何不依法執行?
吳育昇表示,他支持死刑定讞後依法執行不拖延,但法務部不能只槍決社會上最痛恨的鄭捷,其他就隱而不顯,代表這是2套標準的法治社會,「法務部長可以馬上執行、拖延執行或乾脆不執行,這是不對的。」
吳育昇也說,他在擔任立委期間曾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讓法務部不能操弄,當時修法是30日內應依法執行槍決,他認為應可修正為3個月內,不讓法務部長有無限延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