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18日下午1時1分發生芮氏規模6.1地震,地震深度18.8公里,最大震度花蓮縣高達7級,南投縣、宜蘭縣、台中市、新北市震度也達5級...,整個全台震撼,而危老重建的重要性又再一次的震醒。
立法院會去年107年12月28日,終於三讀修正通過都市更新條例。而本條例修法從87年提出,已歷經20年,立法院雖每屆提出修法,惟因各團體、業界、民間的看法不同而遲遲無法完成,此次能順利三讀通過,實屬不易,主要重點為簡化都更申請程序、明確獎勵內容,以及針對都更不同意戶建立三加一道程序,解決爭議,為一個重大的里程碑。
而由本次的都更修法,加上小基地所能採行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及政府所應積極推動老舊建物實施「耐震評估」與「耐震補強」的政策,合稱『三箭』,確實能加速人民參與都更、危老或耐震補強的意願與積極度,讓老舊建物的更新重生,有一條順利安全的路。
而都更條例規定的容積獎勵上限為50%,危老上限為40%(其中10%為時程獎勵),究竟老屋重建要採用都更或危老條例,則要視屋主整合狀況,基地面積大小、容積獎勵,以及審議時程等因素綜合考量來決定。惟目前可確認的是,若要考量以危老條例來進行老屋重建,其中的10%時程獎勵以2020年5月9日前申請為限,截至目前為止已剩餘約1年的時間。而危老條例於10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當時乃為因應「都市更新條例」修法緩不濟急之下,藉此提供快速之獎勵誘因、簡化行政程序,並適用小基地面積重建,來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
惟後續政府須依法制程序陸續公布相關子法,以及地方政府所需配合的自治條例等,且相關制度需有磨合期,以及制度施行上仍有些配套問題需檢討,故也造成有意願整合之住戶雖想採以危老條例重建,但因時程獎勵相當急迫而來不及準備。這也是近期媒體紛紛提出「危老重建申請潮將湧現」及「危老都更獎勵,看得到吃不到」的原因。
而從1999年921地震、2016年0206美濃地震與2018年0206花蓮地震等都造成建築物倒塌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類似災害一再重複發生,老舊建物與時間無法停止賽跑,而超過40年屋齡將逐年倍增,更在地震無情的威脅下,未來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勢必需要加速推展。而未來危老條例的時程獎勵誘因將於2020年5月9日前申請後截止,危老條例這一箭斷箭後,勢必降低民眾針對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之意願,影響老舊建物居住安全之提升,建請政府應提早因應,考量獎勵時程之延長或提供其他之獎勵誘因,並檢討危老條例之配套成效;而有需求的民眾也應把握時程獎勵之時間進行老屋重建,以期降低臺灣遭遇大規模地震災害所帶來的衝擊,天佑臺灣。
*作者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常務理事暨技師報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