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JCPOA簽署後,伴隨而來的就是對制裁的部分解禁,屆時將吸引外資前來投資伊朗,與革命衛隊的商業帝國競逐市場版圖;另外JCPOA被視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伊朗的善意,此舉將動搖革命衛隊在內的保守派建構多年的反美、反西方敘事,進而令其喪失活動舞臺。其實經濟層面的考慮,後來證明是革命衛隊多慮了。JCPOA簽署之後,外資並未如預期般大舉湧入伊朗,原因在於投資人對伊朗市場仍有些顧慮,且伊朗在多年經濟制裁與全球孤立下,早就發展出一套自給自足的經濟系統,革命衛隊的走私活動就是其中之一,故短期之內似乎沒有大量成長的機會。但政治層面的顧慮倒是夢靨成真。JCPOA簽署後魯哈尼等溫和派多了不少話語權,革命衛隊確實有所收斂。
然而短暫的韜光養晦,終因美國退出伊朗核協議而畫下句點。美國此舉視同羞辱伊朗,導致革命衛隊為首的反美敘事再起,更抨擊魯哈尼放任美國踐踏伊朗主權,從而重挫了溫和派的士氣。而美國此次將革命衛隊列為恐怖組織的一員,勢必更會助長保守派的氣焰,並將伊朗局勢推向更不可挽回的境地。
美國壟斷恐怖主義話語
美國將伊朗革命衛隊定調為恐怖組織的舉動,從時機來看,主因為伊斯蘭國已逐漸潰散,美國不必再有所忌憚,能集中火力對付伊朗;若以政策結構來分析,可說是兩大戰略的合流,一是定義恐怖主義話語權的壟斷,二是針對伊朗的圍堵封殺。
美國對恐怖主義話語的壟斷早就行之有年,而國務院定義恐怖主義的傳統則源於1997年10月8日的國務院2612號公告,此份檔將諸多位於拉美、中東、亞洲的伊斯蘭極端組織、民族分裂組織與激進馬克思組織歸類為"外國恐怖組織(FTO)",包括哈瑪斯、泰米爾之虎、阿布沙亞夫等,有些組織稍後被移出了名單,例如日本的赤軍旅(JRA)、赤柬與智利的愛國陣線(FPMR)。
而美國國務院界定恐怖主義的標準有三:
一、必須是外國組織。
二、該組織有從事恐怖活動的行為或保留從事的意圖與能力。恐怖活動的定義則為「有計劃且具政治動機的暴力,並以無反抗能力的人為犯罪對象,企圖影響每一人」。
該組織的恐怖活動已威脅到美國的國民安全或國家安全。
三、一旦被列入名單內,與該組織有所接觸的成員在某些情況下將不得入境美國;任何人或國家都不得向該組織提供貨幣、金融證券、金融服務、住宿、培訓、專家建議、假檔、身分證明等,否則將觸犯美國法律;若有需要,美國也能對這些組織施以軍事打擊。此外還有其他外溢效果,即名單公佈後,形同鼓勵全世界服膺於美國的恐怖主義話語,共同制裁名單上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