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百家爭鳴,為了商業利益,有媒體常報導具有特定立場的新聞,引發爭議。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擬具了《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3部修正草案,用來拒絕紅色媒體。
黃國昌表示,在當代民主國家中,媒體所應具備的高度公共性、廣泛影響性,以及對維護民主憲政體制的重要性,早就被學者不斷強調;媒體產權對媒體內容的影響,也早已經過充分論證,從「反媒體壟斷運動」之後,我國更是充滿豐富的實踐經驗,毋庸贅言。
黃國昌認為,在政策上與規範上,實在沒有理由容忍特定財團,從威脅摧毀我國民主憲政體制的敵國,收受高額財產利益的補助,卻又能在我國掌握包括無線電視、廣播在內的媒體公共資源,「面對如此嚴重的國安問題與境內外聯手威脅,現行法卻無任何規範」。
黃國昌指出,自己擬具了《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3部修正草案,強調將立法禁止「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團體,或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及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敬請大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