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法過程中,關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日前引發家長、教師團體隔空互嗆,今日更引發立委、家長團體對罵。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日續審《教師法》修正草案,由於國民黨立委針對「教師組織」定義有所質疑,堅持部分條文應保留協商,卻遭家長團體發布聲明批評,呼籲勿刻意擱置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以回應20萬家長的簽名連署。對此,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怒斥,他很不爽,請相關團體不要用文字威脅立委,按照《遊說法》這是違法的,如果此例一開,以後立委就不用審法案了。
《教師法》修法過程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曾數度呼籲,草案中的「教師組織」字眼應改為「教師團體」,指出因包括全教產、高教工會、私教工會等工會組織,都不是教師組織,而無法參與相關會議;今日委員會上,陳學聖、蔣乃辛等國民黨立委,也對教師組織相關條文發出質疑。
藍委質疑教師組織定義 教育部承諾加強各組織、團體參與
教育部說明,「教師組織」依法界定為教師會,全國、縣市教師會都是按《教師法》成立,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全教產是依照《工會法》所成立,目前相關法規修訂過程,是邀請全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未來相關規定也會邀集教師組織、教師團體參與。
陳學聖質疑,那去年的年金改革時,就應該邀請全教產,而非全教總,他並質疑若學校裡只有產業工會代表,沒有教師會代表要怎麼辦?教育部常次林騰蛟則說明,年改同時有邀請全教總跟全教產,但全教產後來退席;他並強調,現在是討論《教師法》,全教總、全教產都是按照《工會法》成立的。林騰蛟也再度承諾,未來教育部會加強各組織參與。
陳學聖要求,保留草案第39條「教師組織」規定送協商,但因第39條此時已宣讀通過,陳學聖改要求保留第43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教師代表規定。綠委吳思瑤呼籲,本會期審議時間所剩不多,能否不要保留?陳回答不可以,吳對此則回,那要講道理。陳學聖態度強硬,表示他今天發言沒有選票考量,更表示教師有兩派意見,他選擇相信的人,「不像有些人取巧」,若非教師團體兩派嚴重決裂,不會點出這個問題。
陳學聖要求部分條文保留送協商 槓上家長團體
而後陳學聖並主張,將尚無共識的第26條、第51條條文保留送協商,引起在場綠委譁然。由於朝野暫時無法取得共識,主席蔡培慧因而裁示先休息半小時;然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基金會等家長團體,隨即發表聯合聲明,呼籲陳學聖勿刻意擱置關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的第26條,以回應20萬名家長的簽名連署。
休息結束後,陳學聖對於聲明怒斥,「我很不爽」,請相關團體不要用文字威脅立委,按照《遊說法》這是違法的,如果此例一開,以後立委就不用審法案了,今天教師團體分兩派,他站在他認為對的那邊,老師跟家長分兩派,他也站在自己認為對的那邊,所有的立法不希望受到任何干涉,他呼籲要給委員審議的自由。
吳思瑤則緩頰,表示她的辦公室也收到很多團體打電話關心,認為委員會審議可受公評,感謝各方團體意見。張廖萬堅也表示,希望外面的老師跟家長團體能了解他們的論述,今天是希望建立老師的退場機制,不是仇師或要卡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