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選舉作用而言,國共論壇緩辦,或者吳敦義今年不能登陸,少一個給民進黨拿來做文章的口實,對國民黨的選情就算談不上有利,至少無害;而枱面上國民黨總統提名參選人俱無黨職,若能當選,明年就任前要不要登陸,蔡政府根本管不到。最重要的,如果民進黨蔡政府對自己的兩岸政策兩岸主張有信心,何須用限制卸任正副元首人身自由的方式,逞一己一黨之快?
憲法保障國民的人身(遷徙)自由與言論自由,卸任正副元首亦然,但凡對人民權益有損之事,法律不溯既往是一個最基本的法制概念,舉例而言,當年修法對卸任正副元首禮遇年限縮水,是從現任正副元首起算,而非自前任起算;蔡政府却全然不管不顧,就在馬吳出境管制期滿前兩周修法,前兩天發函,函中亦未說清,究竟是「視什麼情形」延長期境管,莫怪馬英九認定這是「羞辱式的行政處分」。
給她更多時間,台灣民主面目全非
蔡英文或蔡政府對馬英九的「羞辱」不是一天兩天,馬英九卸任第一個申請訪港亞洲卓新獎典禮講話,從行程到講稿,無一不審,最終還是不准,結果馬英九只以視訊演講,這是多大的反諷?民主國家禁止卸任元首赴港參加新聞獎項的致詞講話,講稿還得事前審。以「辣台妹」沾沾自喜的蔡英文渾然不覺,這和她左一句民主右一句自由,是多大的反差?
吳敦義呼籲蔡英文「將心比心」,很遺憾,蔡英文的辭典裡沒有這四個字,從她付賴清德即可見一斑;馬英九要「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蔡英文告訴全國民眾,有哪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說明理由就限制卸任元首管制三年再延長兩年?很遺憾,蔡英文上的課大概和多數法律人不同,她只知國會多數修立法的形式,却無視法律在限制人民傷害他人之外,其本質是限縮政府權力以維護人民權利,而非遂行權力者意志,對於法律不能違憲違法這件事,她顯然認知有限。
而國家機密保護法在管制限期屆滿前,再修法延長對不說明理由就行政處分再延長,只是蔡政府過去三年種種修立法爭議「之一」,蔡英文說,「給我更多時間,台灣會不一樣」,只怕給她更多時間,台灣民主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