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蔡英文不走台獨,筆者肯定這次的婚平法案是個漂亮的政績,或許不夠完美但在人權平等上前進了一大步。兩年前大法官釋憲要求立法,經歷雙方遊行衝突、公投轉折與方案修正,終於讓同性伴侶在5月24日合法登記結婚。這次因行婚姻平權的中道,保護權利但不去性別化,讓台灣成為亞洲的第一。婚姻平權這件事情,真的需要大家冷靜再冷靜,不要把相異面的人當敵人,才能讓社會找到互容互存的方式,得到多贏局面。
釋憲、公投到立法,婚平道路才剛開始!
在24日開放同性結婚登記的當天,國會黨整理了這兩年婚平歷程的記事,並呼籲「不支持同性婚姻,也理應予與尊重」,「應該更好的善待彼此,減少傷害跟歧視」。記事摘要如下:
2017 年 5 月 24 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 748 號解釋,大法官表示,現有的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兩年內必須立法完成。
2018 年 11 月 24 日,公投案通過確定不更動《民法》條文,只能制定「專法」。(國會黨補充:大法官解釋大於公投,公投改變的是「法律位階」,大法官解釋大於法律。)
2019 年 5月 17 日正式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為同志婚姻的保障立下了規範,不夠完美但往前進了一大步。
一位媽媽跟我說,複雜的民法談及撫養、代理受孕的情況,以往是沒處理到同性婚姻的,這些問題將一一在同婚合法後浮上來。這次婚平專法通過,雖然稱人權亞洲第一,但法律的完備道路才剛要開跑。
婚平中道:保護權益而不去性別
對反同的朋友來說,這個法案違背公投的結果,但本案不修改民法的方式確實沒違背公投。有些人則認為公投民意就是反對同性婚姻,不修改民法的說法是文字遊戲,但大法官解釋大於公投,大法官自然也會支持這個法案結果。
對挺同的朋友來說,專法還是不滿意的,因為區隔異性戀便是歧視。不過,筆者認為民主社會並不是比個輸贏,若贏者想全拿、輸者喊被欺壓,不考慮相異面的感受,只會撕裂社會也很難取得共識。
婚姻平權,早在三年前筆者便投書一篇「婚姻平權非趕流行 應該面面俱到」,提出挺反同各方應各退一步,理應各方圓滿面面俱到。誠然,保護同性伴侶的權益但不去性別,便是尊重傳統家庭結構的方式,也是婚姻平權現階段最中道的作法。
冷靜再冷靜,才能讓社會互容互存
筆者會關注同婚議題,是因在大學就有朋友是雙性戀、同性戀,或者朋友的家人是同性戀,也被男性朋友告白過;但身邊的長輩,每次提到同性婚姻都氣噗噗無法接受。因為同時可以理解挺同與反同的立場,認真探索同婚的議題該怎麼走。
很多問題,不能只是支持與反對兩個立場來選擇,尤其是牽扯到利益或政治版圖時,會有許多不同的考量因素被放進來。所以,婚姻平權這件事情,真的需要大家冷靜再冷靜,不要把對立面的人當敵人,才能讓社會互容互存。
最後想補充本文的第一句話,政績就是政績為何還有但書?因為走台獨令台灣處於戰爭風險中,因此筆者主張「台獨路線,就算有一百條政績還是零分」;這好像鳥媽媽築了無蔭的鳥巢,在大太陽底下生了再多的蛋也無用。
*網路作家,目前任職於國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