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與開發商多年合作關係,外銀通常會配合業者要求放款(目的在「誘導」國銀參貸),至於其內部風險顧慮則可能與業者另外安排避險方式克服,外銀全力配合業者的回報是獲得比其它參貸行更優渥條件(例:財務顧問費、融資安排費、利潤高的避險交易、其他專案貸款的優先主辦權)。在競爭激烈的市況下,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一向功利主義導向的外銀難免經常會為業績及個人紅利,誇大眼前商機而淡化潛在風險,過去某日系投銀在大陸索力鞋業(6家國銀與野村證券共放款美元6千萬)及福斯特紡織(8家國銀放款約新台幣18億元)倒帳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貪婪與不專業的最佳例證。
大型民營銀行:衝衝衝 蝦米攏不驚!
離岸風電在台灣是個嶄新產業,風險龐大,4家民營銀行即使參貸了去年七拼八湊的示範性海洋風電融資案,對此產業的授信評估及風險管理能力仍嚴重不足。本人在5月24日蘋果日報《銀行「國內一條龍 國外毛毛蟲」》文中指出國銀的主要問題,不論在專業人才、產品開發、產業知識、授信評估、風險管理、內稽內控及法律遵循等方面,國銀都比外銀差上一大截。老實說,國銀除了殺價手段,根本缺乏國際競爭力。
大型民營銀行在達德融資案的積極參與情況,固然係其本身放款決策,但再度反映了下列現象:
- 海外競爭力不足,只好爭取承作久未見到的國內大型聯貸案。
- 搶當新業務領頭羊,卻忽略了專業與授信基本紀律。
- 閒置資金太多,急於尋求新出路。
- 大陸放款業務受限,轉而尋求新業務填補空間。
- 過於相信開發商夢幻數據及誇張説法,低估了產業巨大風險。
- 迷信外銀及開發商片面說詞,卻又自視甚高,聽不進善意建言。
- 缺乏人才,只知抄襲開發商及外銀提供的範例,未能獨立判斷授信風險。
- 輕忽動盪莫測的市場風險,低估聯貸placement艱難度。
- 競爭激烈,只能無奈接受開發商要求的低利率,不符「風險與報酬成正比」定律。
- 缺乏專業及談判能力,融資條件任由開發商開價、予取予求。
結語
根據2018s年11月30日經濟日報報導,中信銀、玉山和六家國銀在同屬無追索權專案融資的新加坡海水淡化廠凱發集團(Hyflux)案踩雷,放款金額高達美元9,400萬,昂貴教訓記憶猶新,不知為何如此健忘?
銀行為社會公器,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在此呼籲國銀高層與大股東秉持專業作好監督管理,多做點功課,慎選客戶,堅持立場、「有所為有所不為」。切忌為眼前利益草率放款,以免造成龐大呆帳,糟蹋納稅人的錢。
*作者為前國泰世華銀行柬埔寨子行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