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最大的「德政」,是將遺產贈與稅率從50%降到10%,富人可代代世襲;營利事業所得稅從25%驟減為17%,不及美、日39%的一半。台灣實施獎勵投資條例30年,再以促產條例接續20年,企業與資本家獲得半世紀的租稅減免;加上兩稅合一,企業繳的營所稅可讓分紅的股東抵減,以致有大股東無須繳稅還可退稅的荒謬現象。
我國採累進稅制,邊際最高稅率為45%,淨所得超過400萬者,應以此稅率課徵。但因為對富人過度的租稅減免,最富有的前5%的富人,實際繳稅不及5%,比受薪階級還低。去年所得超過百萬者,有28,958戶的人因租稅優惠而不需繳稅;8,000戶分得的股利高達1,600億元,依兩稅合一得享稅率減半優惠。因此,繳稅大咖是受薪者,薪資所得佔所得稅75%,而OECD國家平均僅佔49%,美國則為55%,各國靠租稅來平均財富,台灣因稅制不公,反成逆分配的失能稅制。
官方常說只要經濟發展稅收就會增加。舉年經濟平均成長率為證,1990到2000年8%;2001到2010年4.5%,但稅收不僅沒有增加卻反而減少。國民租稅平均負擔率(稅收總額除以GDP)從1990年的20%,一路降至12%,全球最低。因過度的租稅減免,敗壞稅基,呈現稅收彈性係數小於 1,亦即GDP成長1%,稅收並未跟著成長1%,僅0.3甚至為負。
稅制敗壞 政府只能靠福利補貼來縮短貧富差距
透過租稅縮小貧富差距,僅拉近 0.11倍(約7%),不如歐美35%~60%。政府另一手段是對貧困者給予津貼補助,經由政府移轉收支,縮短了1.53倍。當中93%是靠福利支出來縮短貧富差距,而財政日益艱困無力補貼,貧富差距將迅速拉大。例如,長期以來社會救助只能照顧1.1%家庭,三年前新法預計增加到3.6%;但預算無法倍增,實際仍未達2%,低於國際平均的5.5%、美國的14%、歐盟的17%。
政府財政赤字加鉅,國債沉重。2000到2007年每年赤字3000億元,2008至2011年間,每年赤字4500億元。累積國債高達24兆元(含隱藏性負債),逾GDP的150%,與希臘相當。加上軍公教、勞工年金給付、老年長照支出等龐大開銷,國家面臨破產,如何倚賴福利津貼縮短貧富差距?
青年貧窮是國家最嚴重的危機
2010年台灣經濟成長10.8%,是金融風暴後的佼佼者,但每月所得不及2萬元者高達104萬人,比金融風暴時增加 22萬人。當年勞動生產力上升16%,而雇主支付的勞動成本反而減少11%。台灣薪資所得貧窮化居四小龍之冠,10年來工資升幅僅12.8%,韓國58%、新加坡60%。全國薪資總額佔GDP僅44%,韓、港、星、日、美及歐盟約50到65%之間。十幾年前韓國平均薪資僅台灣的80%,如今優勢逆轉,台灣反不及韓國的60%,我國平均工資倒退至1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