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鐵投資方案是否可獲取商業效益。全球僅少數高鐵路線可以符合,具代表性者如日本新幹線(東京、大阪線)與法國TGV(巴黎、里昂線),通常只靠票價收益就可逐漸回收興建成本。
第二、高鐵投資方案除了票價收益,是否也可獲取社會效益。全球大部分的高鐵路線方案皆可符合,其中票價收益雖無法完全補平投資成本,但加上其他社會收益如減緩交通壅塞後旅行時間節省效益與增加旅客時間價值等,則成為可接受方案。此種方式係基於假設經濟益本比(Benefit Cost Ratio,BCR)等於1。惟國家財政預算受限且考量機會成本時,通常BCR會出現更大值,例如英國高鐵計畫之BCR為2(英法海底隧道為1.72),德國則為3。此代表欲投資的方案要有較高市場需求水準與票價收益,同時尚需具備其他更多的社會效益來源。
第三、高鐵投資方案的社會效益是否包括可量化的更廣泛經濟效益。例如,英國的高鐵HS2路線就是由於加入了商業活動連結性等可量化經濟效益後,而成可行方案。此時考量的範疇將擴及區域特色產業發展,與高鐵路線重要節點上的產業群聚廊帶化等有利提升國家整體產業競爭力的外部效益。
第四、高鐵投資方案的社會效益是否包括不能量化的更廣泛質性效益。例如,西班牙高鐵(AVE)的馬德里至塞維亞線以及馬德里至巴塞隆納線等,在首年度實際營運皆未達5百萬旅次,遠遠無法回收投資成本。但是考量更廣泛質性效益,包括促進國家城鄉平衡發展與經濟現代化所帶來的正面價值,也成為可行方案。
從經合組織對於高鐵投資方案的建議與討論中,多種情況皆有實例可循,並非僅著眼於票價收益,而是一併考量特定現況需求、環保、政策目標、以及工程技術與營運管理等項目。從環保層面評估,高鐵視為綠色節能的大眾交通工具,屬於環保正效益;但在興建過程的碳排放與水泥基礎設施所產生的溫室效應,以及過低的旅客運載量等項目,則屬於環保負效益,顯見高速鐵路延伸線的決策分析歷程具有複雜性。
在交通運輸領域中,高速鐵路有其城際運輸特性定位,高鐵延伸線方案勢將牽涉國土規劃、區域發展及環境永續等議題,並對區域民眾的社會與經濟發展機會息息相關,故需審慎考量各方意見並進行完整的可行性評估以決定最佳方案推動落實。
高鐵延伸線建設計畫在完成各階段可行性評估之後,倘若最終以建設高鐵專用路軌為最佳的高鐵延伸方案,筆者建議:高鐵延伸線所在區域可以配合時程推動爭取舉辦大型賽事或展演活動,讓所投入資源更可帶動整體效益。例如,英國2012年倫敦奧運透過高鐵列車將參賽者與遊客從倫敦北城的聖潘克拉斯(St. Pancras)國際車站接駁至奧運場館所在地東倫敦的史特拉福區(Stratford)。韓國高鐵KTX通車至麗水則是2012年舉辦世博會所在地區,雖然人口僅約30萬的中小城市,但麗水和周邊地區以世博會為契機,擴大了對高速公路和高速鐵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成功舉辦大型國際活動,在3個月期間內吸引約8百萬遊客到訪;此外,KTX通車至光州(2015年舉辦世大運),以及預計向北延伸至江原道的江陵市(2018年舉辦冬季奧運)等,都說明在高鐵延伸方案中可採取此種模式以增加整體效益。
*作者為英國國際運輸碩士、國際軌道運輸產業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