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私有化資本主義市場裡,勞動基準法的規範,應該只是標舉一個最低標準,如果,有私人企業願意提供超出基準法相關規定的工作條件,且員工接受,兩情相悅,即使沒有加班費,卻有其他名目的薪酬補助、甚至是股票分紅,那麼,政府又何須橫加幹預,硬要將大家搞成齊頭平等呢?政府該關心的是企業裡的工會,能不能確實保障會員權益。
從前研習美國政府與政治課程,有一美國著名的政治學者分析說,美國不是甚麼三權分立的制度,美國民主政治的運作,基本上就是總統制(presidency)、大企業(Big Enterprise)與大工會(Big Union)三者的合縱連橫。誠哉斯言! 百年來,美國的民主政治,一直都是大家欽羨的,看來,讓工會強壯起來,對民主政治是好的!這應該也是轉型正義要考量的吧!
工會強大、擁有罷工權,對經濟好嗎?
看看美國的例子。迄今為止,美國還是世界首富。而其他歐洲時常傳出罷工事件的民主國家,也沒聽說過他們的經濟會比東南亞、中東拉美國家差呀?! 至少,常常罷工的德國、法國、英國等,都是經濟發展的前段班呢!
對了,差點忘了還有一批「勞工「,也需要有強大的工會和罷工權。那便是咱們的公務員、醫護人員、教師、員警。(全世界軍人似乎沒有罷工權,但是,全面採行募兵制後,軍人成為一種職業,能不能有罷工權?這倒是一個問題!)當公務員,醫護人員、教師和員警也都能組織工會,擁有罷工權時,我很相信,來自上級長官、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無理的要求甚至是非法的關說,應該會大大減少吧!
罷工真是個好東西!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