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政客們最喜歡說的兩個字,就是「民粹」,一般來說,貼近自己政營,對自己政治立場有好處的,都叫做「民意」。反之,就是「民粹」。說實話,不分青紅皂白,只以自己的立場來做為分別,這是對參與事件的群眾公然污辱,意思是這些人都是被扇動的,無腦的,沒有自己獨立思考的人,然而事實呢?!
事實上,這些政客並非不知道什麼是民粹,什麼是民意。重點是,他們就是故意要模糊界線,因為普羅大眾沒有麥克風,掌握不了發言權,甚至是被污辱,被汙衊,也只能含血吞下。 當然另一方面,他們也缺少詮釋權,因為詮釋權通常掌握在有權有勢一方。
這裡只要舉簡單的例子就可以充分說明,洪素珠一句「中國難民滾回中國」就引發龐大社會壓力。同樣的邱毅在電視台上,公然說皇民,說那些到中國賺中國人錢的台獨商人,要受中國的懲罰,是和言論自由無關的。甚至在臉書上公然污辱有濃厚台灣意識的同胞為「皇民」時,是多麼寬容。這二者間,表現的正是台灣社會的層級分明,所謂有發言權的一群人,和沒發言權的人差別待遇。
那麼,我們要問,邱毅這些扇動性言論,是民粹,還是民意?社會大眾為何可以容忍?對洪素珠又是怎樣對待?我這裡的質問,並不表示我是支持任何歧視性的言論,相反的,我認為這個都該受到相同的社會輿論制裁。
這裡,我們可以大略理解所謂的「民粹」或「民意」,實際上是政客的如意金框棒,隨著自己的利益而伸縮自如。但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小心,當政客口中唸唸有詞「民粹」時,實際上是準備汙名化社會民眾的理性思考,他們甚至要把人民,當成暴躁的,容易被語言煽動而沒有獨立思考的一群人。這種指控,將會削弱台灣社會的公民運動,不利於台灣社會正義的維護。
我們知道,台灣在近年以來,發生了許多社會事故,也產生了不少公民運動。有的是為不認識的陌生人而奮鬥,比如為士林文林苑王家護產,比如為大埔拆遷案不認識的個人伸張正義,這些都是台灣社會能夠慢慢轉型為「哈伯瑪斯」所說的《新社會公民運動》,社會運動將和政治不再沾染,而是生活的,是對抗政治與經濟大鱷的兩面壓迫所產生的新社會運動。這是台灣社會為發展出新的人文,尊重人權與生命權,土地正義等等所發出的自發性運動。這些運動如果被動輒貼上「民粹」標籤,我認為是用心極其歹毒的。政客們,雅不願意承認,這是「理性多元社會」的一種,因為他們習慣於高高在上,習慣於不屑於和底層對話。
事實上,為流浪狗被虐殺的萬人活動,是符合動物倫理學的,這是對生命權的尊重,這也符合社會理性的一環。對洪素珠的不滿,是希望社會能夠和諧,不應欺負任何弱勢者。儘管有些動作是脫序的,但都能符合人的同理心。但是,如果一個社會只會向弱勢底層開刀,卻無視有權力的上流社會人士,不斷的用語言暴力在羞辱台灣人,我認為這種「正義」是有問題的,因為這種正義失去羅爾斯的正義先決程序---公平,一個不公平的正義,絕對不叫正義,正義只能在所有都公平對待時,那種正義才能讓人信服,否則就是藉正義之名的赤裸裸霸凌,我們不能不警惕這種霸凌。這種不公平的霸凌,才叫民粹。因為那是一種階級或種族間不對等的對待,是用公平正義做包裝的階級仇恨意識形態。
蔡英文總統說,台灣轉型正義只能一次,我認為那是含有政黨競爭的轉型正義。但台灣社會確實需要徹底的轉型正義,這種轉型正義是社會正義必須公平的對待強勢、握有資源的族群和一般族群。而不是動不動用手上的麥克風,以所謂多數人的利益為藉口,對弱勢階層加於汙名化,妖魔化,隨便就冠於民粹之名。然則台灣社會的欺善怕惡,對強勢者的忍氣吞聲,事實也不利於台灣公平正義的發展。社會意識形態的鬥爭,和政客口中的「民粹」,怕是很難在短時間內消除。而這種現象的消彌,只能等待有智之士和台灣社會的普羅大眾,能夠真正覺醒,不願意忍受政客的污名化時,才能還給新社會公民運動,理性多元社會,一個真正的公道。也許,那時「民粹」之名,才會徹底從台灣社會政客口中消失。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天涯民間語文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