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句話說,如果是2004年成立就加入Palantir的早期員工(甚至是創始團隊),至今生肖都已經從猴年又到猴年地過了一輪了,手上的股票和選擇權早就都全部生效(一般是分4年生效),但卻遲遲無法變現,再怎麼有長遠眼光的員工,應該也都會有所疑慮吧?
再加上Palantir一向自豪自己的員工領的現金薪水都低於市場價格,大家都是被股票和選擇權等長期工具激勵,和公司一起為長期的成功奮鬥——但再怎麼長期,12年也實在是太長了,上小學的小孩都上了大學,該繳的小孩學費和房貸都是現金需求啊⋯⋯
然後不只是Palantir,各個透過鉅額募資輪不斷延後上市的獨角獸新創,他們的員工都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如果離職的話怎麼辦?
在傳統新創的員工聘用合約中,當一個員工離職時,已經生效(vested)歸屬於該員工的選擇權,通常必須立即或者在一個月內執行。這個條款是為了鼓勵新創員工留下來和公司一起奮鬥創造長期價值,但在這個獨角獸新創不斷延後上市的時代,卻衍生出許多問題。
首先:執行選擇權是需要花現金的,而選擇離開新創的員工可能沒有那麼多現金可以執行選擇權。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狀況——例如過去我在Atheros時——因為股票在公開市場有高度流動性,通常執行選擇權時我們可以選擇立刻出售結清(net),系統將會自動把執行選擇權後的股票售出所得扣掉選擇權執行成本後的淨差額,在三天後匯入員工銀行戶頭,員工並不需要額外支付現金去執行選擇權。
但未上市公司的選擇權執行完後,換得的是沒有流動性的私募普通股,因此沒辦法立即出售結清。也就是說,離職員工在被迫執行選擇權時,必須要準備足夠現金(選擇權執行價乘以股數)才能夠取得屬於自己的股票,而以美國上班族常見的「以債養債」生活風格(房貸、車貸、學貸、卡貸等),除了早期員工的執行成本較低、執行起來負擔可能比較小以外,幾乎可以確定大多數中晚期員工可能根本沒有現金可以支付選擇權執行成本,即便這些選擇權和對應到的股票根據合約都屬於他們的財產。
就算有現金可以執行選擇權,換得的也是沒有流動性的新創股票,隨著獨角獸每募得新的一輪鉅額輪,進一步延後上市的時程,這些離職員工可能只是更多的咒罵。
了解到這一點後,Palantir看起來不太尋常的2.25億美元新創股票回購大概也就不難理解了——透過回購員工手上的部分股票,為員工提供一些流動性,應該可以某種程度降低這家「老」未上市新創的員工的焦慮感。
至於為何要付出25%溢價,想來想去可能還是員工士氣的問題吧!畢竟將公司股票估值從$11美元下調到$5.92美元的就是公司的投資人本身,如果只用$5.92美元去回購員工持股,不免換來「先故意調降價值然後再來把我們辛苦工作賺到的股票買回」的罵名。折衷提供25%溢價,對前一輪投資人來說相當於以較低成本提高自己手上持有的公司股份百分比,對員工來說也是公司釋出的善意。
只是這$2.25億美元說多不多,也佔了前一輪募資總額的四分之一有餘,只要Palantir一天不上市,聰明一點的員工考慮到公司仍然是年年虧損,仍然得靠外部資金持續成長的現實下,只怕還是會天天打著算盤,走一天是一天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