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新亮點:東南亞國協
民進黨政府的新南向政策,目的之一在於深化與東南亞國協(簡稱為東協或ASEAN)的實質關係。本文由國際法層面回顧並展望我國與東協之間「非外交關係」的發展,並探討國際法中「承認」(recognition)原則與東協國家對台灣的相關政策。
東協在「恐共」的前提下於1967年成立,所以著重於共同安全防禦。之後東協十國為了因應北美及歐洲經濟自由化與中國對外資開放,於1992年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在2015年,東協正式成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進一步加速經濟整合。目前東協已經是亞洲第三大經濟體,僅次於中國與日本。
預計在2030年之前,東協將與美國、中國、歐盟並列全球四大經濟體。東協所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亦預定於2019年簽訂,簽訂之後RCEP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東協的在政治與經濟重要性,也可由亞太國家政策觀之,例如美國的印太戰略、中國的一帶一路、韓國的新南方政策、和印度的東向政策皆以東協為重心。
台灣和東南亞的特殊「非外交關係」
東協為台灣第二大貿易夥伴,其中許多成員國與我國有深厚的關係。但台灣與東協各國沒有正式邦交,雙邊關係如何發展?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親中共的柬埔寨、寮國、緬甸及越南最先與我國斷交,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尼於1990年承認中共之後,新加坡跟進,汶萊是最後一個與我國斷交的東協國家。
東協十國皆與北京有正式外交關係,東協與中共的雙邊公報也經常提及「東協」或其「成員國」(member states)承認「一個中國政策」(one-China Policy)。簡單的說,就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而不承認中華民國。東協憲章第41條規定,東協成員國對外關係應有共同政策及採取共同行動。值得注意的是,東協從未有與台灣交往的共同準則。實際上,東協各國有不同版本的一個中國政策,和中共的「一個中國原則」(one-China Principle)不盡相同,因此創造了和台灣發展「非外交關係」的法律與政策空間。
東協國家之中,新加坡和台灣的關係尤其特殊。新加坡「從未」與中華民國斷交,因其和我國從未建立外交關係。新加坡與中共的建交公報並無承認北京對台主張的條文,且台新間的軍事合作關係亦未因中新邦交而中斷。這要從歷史背景談起,在1965年,新加坡被馬來西亞逐出「被迫」建國。軍事安全急需向外求援,但美國深陷越戰,無力顧及新加坡。以色列願意提供幫助,但新方則顧慮周遭穆斯林國家的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