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灣何處找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

2019-06-2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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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台灣社會及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公正機構,由各方人士,公正獨立、公平公開組成一個透明委員會。圖為國民黨總召江啟臣召開「染綠中選會,羞辱檢察官,霸凌司法院,虛化考試院,民進黨獨裁,五權變一權」記者會。(顏麟宇攝)

作者認為,台灣社會及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公正機構,由各方人士,公正獨立、公平公開組成一個透明委員會。圖為國民黨總召江啟臣召開「染綠中選會,羞辱檢察官,霸凌司法院,虛化考試院,民進黨獨裁,五權變一權」記者會。(顏麟宇攝)

有學者批評從李進勇任命中選會主委及提名3位深綠大法官後,民進黨把所有獨立、公正、客觀、超黨派的單位通通變成「自己人」,以後再也不會相信什麼人是「社會公正人士」,「這個國家」也不再有令多數人共同信任的機制與團體。另食品安全、勞資協議、教評會、媒體自律、法官獨立審判等獨立機關,該具備獨立性格者,已名存實亡。台灣社會及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公正機構,由各方人士,公正獨立、公平公開組成一個透明委員會,讓該委員會說了算數,不是說了就算了吧,以解決紛爭,平息爭議。那台灣何處去找公正人士呢?從制度面要如何建立呢?從以下的分析,提供大有為的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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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公正人士的定義及標準:即不藍不綠,不黑不白不紅,沒有黨派立場或也許有黨有派,但工作歸工作,審議歸審議,不會公私不分的人。觀念思想、作法皆中立,名望、社會評價皆不錯的人。以上為理想境界!事實上,目前社會上這種人已不多見,不然怎會教改改不完,產生一大堆教改白老鼠呢?在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中第十一條說:教育經費審議委員會之設置,置委員13人至17人,由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代表所組成。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常淪為首長的裙帶關係,好加以掌控「錢」與「權」,政府怎能忽視針對「社會公正人士」之定義加以規範清楚呢?

2.仲裁及評鑑功能:最近長榮航空勞資協商於20日下午1時重啟協商,但協商是否直播、是否由第三方公正人士主持等還需再召開會前會討論。可見為凝聚勞資雙方共識,解決勞資爭議,到底第三方公正人士由誰來擔任仲裁的角色,才能讓勞資雙方都能信服呢?另法官法修正草案中,法官評鑑擬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遴選委員會,凌駕全國法官之上,可恣意評核法官,對各地法官進行威嚇施壓;此設計嚴重悖離法理,恐引發法治崩解及倒退,破壞性極大。所以第三方公正人士具有仲裁及評鑑的功能,其剛正不阿的角色,應該加以重視。

3.設立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機構:政府應該設立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的單位,建立甄選委員會,制定一套S.O.P選才程序,依教育、勞工、食品、司法、媒體等各專業部門建立人才資料庫,類似政府採購法中之規定,要找外聘的評選委員一定要從工程會委員資料庫內聘請符合資格的專家學者。如教師評鑑淪為形式主義,教評會增加「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處理不適任老師,最後可能都是由校長自己決定校內評鑑會的代表,這只是加深教師與校長之間的不平衡關係。何不建立類似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的人才資料庫,聘請評鑑代表一定要從人才庫內選擇,校長不能任意隨便找熟悉的人來擔任,以杜爭議。

總而言之,台灣已進入民主社會,不可逆流反民主,一切要以民意為依歸,大家依循共同的遊戲規則推展各項事務,以達到真正的民主社會。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人才資料庫的建立,是民主化過程中不可忽視的灘頭堡,政府應該扮演開路先鋒,積極全面促成,以朝向民主社會深化的鞏固期邁進。

*作者為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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