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屬非告訴乃論 告不告日勝生非北市府說了算

2016-07-1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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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仲裁結果,北市府奪回33.5億元,柯市府表示不加告日勝生詐欺,不過在法律上,詐欺屬「非告訴乃論」,是否續追並非北市府說了算。(資料照)

美河市案仲裁結果,北市府奪回33.5億元,柯市府表示不加告日勝生詐欺,不過在法律上,詐欺屬「非告訴乃論」,是否續追並非北市府說了算。(資料照)

日勝生是否詐欺,不是北市府說了算!柯市府就美河市案仲裁,從日勝生手中搶回33.5億元,捷運局稱一大勝利。但柯文哲日前表示仲裁後將加告日勝生「詐欺」,今天北市府的態度軟化,不但不再加告詐欺,柯文哲的發言也顯然是想將輿論引導到「市政往前看」的方向。然而,在法律上,詐欺屬「非告訴乃論」,是否續追並非北市府說了算,尤其美河市案屬社會矚目案件,歷經監察院、市府廉政會、仲裁庭15次詢問會等調查,卷宗完備,仲裁庭又以日勝生「隱匿建坪」為判斷北市府取回33.5億的事實基礎,因此初步研判,檢察官介入的機會應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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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呂秋遠表示,在法律上,「詐欺」的定義為「加害人使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財務」,因此,詐欺的要件有二:「使用詐術的事實」與「陷於錯誤」。呂秋遠表示,日勝生「隱匿建坪」是否為事實的認定就會非常重要。此外,受害人(北市府)的「主觀感覺」也是判斷是否符合詐欺的重要因素,他解釋,若北市府不認為自己被詐,外界也無法硬貼上「北市府被詐」的標籤。

不過,當前看來,市府是認定自己被詐,只是不願再公開強調,否則就得費時繼續追究,也下不了台。

仲裁拿回33億 因仲裁庭認日勝生「隱匿建坪」是「事實」

經細究北市府在美河市案仲裁中,之所以能向日勝生多拿回33.5億元,關鍵原因在於仲裁庭認定日勝生「隱匿8600建坪」事實明確,據此,認為北市府的權益分配受損,日勝生必須將少給的建坪換算成權配還給北市府,才讓市府的權配頓時增加了50%,基此,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日勝生「隱匿建坪」是「事實」,是詐欺罪構成的重要因素。

仲裁庭是基於日勝生隱匿建坪的事實,才會有要求反還33.5億的判決,因此,有可能視日勝生為「公認的詐欺」,如此,要不要進行詐欺起訴,北市府雖基於不願曠日廢時而消極不告發,但檢察官仍可以基於事實明確與社會矚目案件等理由主動起訴,屆時,北市府就算想花多一點時間力氣在其他市政建設上,也有義務停下腳步,配合檢調繼續追查美河市案。

主責美河市案調查的北市府廉政透明委員徐嶔煌對此則表示,檢察官面對犯罪通常會主動偵辦,若要進一步確認「隱匿建坪」是否為事實,應從日勝生當初的「預期坪數」與取得使用執照時的「實際坪數」對照,日勝生少報的8600建坪,若分散在美河市的數棟計算,每層樓大約會多增加十幾坪,相關事實都可以透過卷宗明察,屆時,市府也必須配合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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