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5)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詢問。對於公投可否推翻大法官釋字一事,被提名人楊惠欽表示,倘若解釋屬於「人民基本權」、為「憲律」,係對人民最高權力指導,「這一塊不能變動」,不適合以公投予以妨礙,「它(指公投)可以增加人民基本權,但不可以限制人民基本權。」
立法院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進行詢問。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問及,公投決定的法律事項,可否推翻大法官解釋;她並問及,釋憲及公投之間,如何調和?
對此,楊惠欽表示,公投案之成案本身有法律規定,具體形成個案後,是否涉及《憲法》解釋層次,屬於個案問題,牽涉層面廣,必須多方考量,無法具體回應。
被問及大法官如何充分掌握民意、解釋具有時代意義,楊惠欽說,《憲法》屬於根本大法,不容變動,如何去展現時代意義,因民意很虛無,也很具體,其衍生牽涉當前國際規範、國際人權公約,相關法律的形成過程、立法意識,這都可以考量,當然民意的體察有強烈的「個案性」,如何在個案衡酌,這是最重要的。
周陳秀霞也追問,倘若民意與《憲法》衝突,大法官專業評估法律違憲,但多數民意未認為法律違憲,該如何處理?楊惠欽則說,這問題很大、很深入、很難,民意如何表現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則是《憲法》規範上面的「憲律」不能動它、不能妨礙它,「縱然民意也不該去妨礙它」;但她也重申,這必須具體考量個案,她難以周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