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尼斯14日(台灣時間15日凌晨)驚傳恐攻,至少造成80人喪生、60人受傷。但這次恐怖分子不是持槍或持刀攻擊,也不是引爆自殺炸彈,而是駕著一輛大卡車對街上民眾橫衝直撞。法新社認為,從近年的幾起恐攻看來,「車輛」本身已成為易於取得、使用,卻能造成莫大傷害的「恐攻武器」。
French Official on Nice Attack: “There are several dozen dead. This is on a big scale.” https://t.co/odWyif0lOM pic.twitter.com/d04LfeB1ZK
— New York Times World (@nytimesworld) 2016年7月14日
世界各國針對恐攻都有一套防治之道,對槍枝與爆破品的管制該是最基本的作法。但近年卻屢次發生以車輛為主要「武器」的恐怖攻擊,讓各國政府防不勝防。不少情報組織也認為,車輛確實是「簡單有效」的恐攻兇器。
BREAKING: French Pres. Hollande: More than 70 killed, including children, in terror attack in Nice, France. pic.twitter.com/KqP1sOLmzT
— NBC Nightly News (@NBCNightlyNews) 2016年7月15日
事實上,包括基地組織(Al-Qaeda)與「伊斯蘭國」在宣傳影片中,經常鼓動追隨者「使用任何手邊的東西發動攻擊」。被西方情報組織封為「伊斯蘭國」攻擊部長(attacks minister)的阿達尼(Abu Mohammed al-Adnani),在2014年9月更則曾經赤裸裸地指示:
「如果你不能引爆炸彈或發射子彈,那就用石頭猛砸法國或美國異教徒的頭顱、用刀子屠宰、用車輛撞他、把他從懸崖上推下去、勒死他、或者是用毒藥毒死他。」「不管這個異教徒是軍人還是老百姓,那都無關緊要。讓這兩者流血,都是被允許的。」
據法新社整理,近年以「車輛」發起恐怖攻擊的事件至少有以下數起:
2007年6月30日
蘇格蘭格拉斯哥機場
蘇格蘭格拉斯哥(Glasgow)國際機場遭一輛裝滿汽油的吉普車撞擊,幸好他撞上客運大樓門柱,沒有衝進當時有兩千多名遊客的客運大廳。司機雖然全身著火,仍與警方搏鬥,高呼「真主阿拉」。車上兩人均被法院認定是「宗教極端分子」,其中一人更被判處終身監禁。
2013年5月22日
英國倫敦伍爾維奇(Woolwich)
當天下午2時20分左右,英國軍人李・里格比(Lee Rigby)在下班途中遭兩名兇徒以汽車撞倒,然後以刀械當街殘忍殺害,並且高喊「真主至大」。這兩名兇徒後來被證實都是孤狼型的恐怖分子,不屬於任何恐怖組織,而且兩人都是奈及利亞裔的英國穆斯林。他們聲稱,是要為死於英軍之手的穆斯林復仇。
2014年10月20日
加拿大魁北克
25歲的魁北克男子庫杜爾-魯洛(Martin Couture-Rouleau)在一個購物中心的退伍軍人服務中心外,蓄意駕車衝撞兩名軍人。有人看到庫杜爾-魯洛在車裡觀察外頭長達兩小時之久,最後才發動攻擊,然後隨即駕車逃逸。
庫杜爾-魯洛在打電話報警時,表示自己是在發動「聖戰」。他在事發現場4公里外後來被警方追上,庫杜爾-魯洛駕駛的車輛翻覆後,他在下車持刀拒捕時遭到擊斃。被撞的兩人送醫後,其中53歲的軍人文森(Patrice Vincent)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