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晚間發生的八仙塵爆事件,造成十五死、四八四人受傷重大慘劇,至今雖滿四周年,但刑事與民事責任仍在法庭上演攻防戰。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基會結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分就四條戰線提供協助。
八仙卸責沒誠意,難走修復式司法
首先在刑事部分,主辦彩色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已於今年一月二日發監執行。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的刑事告訴,經士林地檢署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一六年十月兩度認定與八仙塵爆無因果關係不起訴,雖高檢署也兩度發回再調查,但歷經「三起三落」,士林地檢署已於今年六月初第三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士林地檢署受訪時稱,受害人或委任律師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可具明理由再向高檢署申請再議。法扶代理律師則回應,原則上會在收到處分書後,檢視內容補強理由後提起再議。
另一條戰線為新北市政府提起的三波假扣押,因對方律師質疑政府提供擔保的合理性,原本面臨破局窘境,正好遇上立法院修正《法律扶助法》。
「冥冥中有很多因緣,將國家相關法制充沛起來。」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說,後來法制局以換保方式成功完成假扣押,陳家抗告均被駁回結案。新北市以當事人代表,為所有受害人撐起這個「保護傘」。
第三條戰線,是檢方在兩年前曾經建議,由檢察官邀請當事人改走「修復式司法」途徑,期能加速審理程序。
不過,「被害人覺得八仙樂園負責人沒有誠意,一直迴避刑責和賠償責任,讓受害者與陳柏廷等被告進行修復式司法與和解,就變得有其現實困難。」消基會如此表示。
第四條戰線是民事訴訟部分,消基會為這起台灣史上活動受害者最多的事件,提出集體訴訟,起訴狀超過八千頁,求償近九十九億元。
被告業者與高雄氣爆案成強烈對比
只是團體訴訟蝸行牛步,直到今年五月還停留在一審階段。特別是傷者醫療復健收據少則幾十張,多則上千張,而萬海陳家委託律師又幾乎對所有單據進行攻防所致。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痛心地說,做為企業經營者,八仙樂園完全沒有盡到應有的企業責任或社會責任,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深夜發生高雄氣爆案後,李長榮化工願意先墊付罹難者每人一二○○萬元,全案迅速和解落幕,形成強烈對比。
另在開庭過程中,八仙律師質疑受害者吳聲宏回診是否有搭乘復康巴士的必要性。吳聲宏雖在事發第一時間逃離現場,卻因看到兩位小朋友於烈焰中哭救,勇敢重返火場搶救,不幸造成全身六四%燒傷與嚴重腦傷。
對於八仙律師在法庭上質疑這位救人英雄,吳榮達用力反駁說,吳聲宏是因為腦傷導致智力退化,的確有搭乘復康巴士的必要。法官也當庭指出,有些傷患因傷勢嚴重行動不便,計程車也不願意載。說完全場頓時靜默,八仙律師才改口不再爭執該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