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食安風暴再起,食藥署今天(20日)宣布,自本月底起,國內食用油脂、肉類加工、乳品加工食品等17類食品業者,須分階段訂定內含供應商管理、製程標準作業程序、員工教育訓練的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另食用油輸入業者及家樂福、大潤發等連鎖大賣場,亦須同步展開食品定期自主檢驗,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可罰3萬至300萬元,情節重大者還將處以廢照、停業處分。
食藥署食品組科科長吳希文表示,17類須於本月底開始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的食品,包括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業者總家數約400家;須進行自主檢驗的食用油輸入業者則有約190家,再加上家樂福等20個連鎖量販品牌,業者家數總計逾600家。
吳希文說,食用油輸入業者月底開始,至少每半年或每批產品都須進行1次原料、原油與精製油自主檢驗,項目包括動物用藥、農藥、總極性化合物、真菌毒素等。20個連鎖量販品牌則須針對高風險的金針、蘿蔔乾及蜜餞的半成品或成品,自主檢驗食品添加物,另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和生鮮蔬果,也須進行微生物數量檢驗。
吳強調,食安法相關規範是希望賦予業者更大的自主管理責任,只要業者平日確實落實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以及食品原料、添加物定期自主檢驗,就能減少食安風暴發生殃及全民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