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灣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金管會列3點澄清,根據規定業者不得無故拒保,且要求針對不同障別的身障朋友,提供線上預約服務等措施。
對於媒體報導台灣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及壽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此訊息與事實不符,並提出3點澄清說明。
第一,我國保險業歷年來均有承保身心障礙者,承保險種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在內,到今年3月底有效契約總計近20萬件。金管會表示,自2009年7月開辦理微型保險以來,到今年4月底累計承保身心障礙者也達8.6萬人,報導所稱身障朋友除全民健保外,不能保醫療險、意外險或壽險,並非事實。
第二,根據現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已規定,保險業對於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對待,其招攬及核保作業也不得無故拒絕受理。金管會指出,如果保險業者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法論處。
另外,金管會已督導產、壽險公會,訂定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要求業者對於不同障別身障朋友,提供適當友善服務措施,如線上預約服務,專人提供服務等,以利身障朋友投保。
第三,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督促保險業者提供身障朋友更友善的保險服務,及將保險業對上述規定的落實情形,列入金管會每年對保險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比的評核作業。